注会审计:分析程序用作总体复核

注会审计:分析程序用作总体复核,第1张

(1)在审计结束或临近结束时,注册会计师运用分析程序的目的是确定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与其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一致。这时运用分析程序是强制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这个阶段应当运用分析程序。

(2)在总体复核阶段实施的分析程序主要在于强调并解释财务报表项目自上个会计期间以来发生的重大变化,以证实财务报表中列报的所有信息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一致、与注册会计师取得的审计证据一致。

(3)因为在总体复核阶段实施的分析程序并非为了对特定账户余额和披露提供实质性的保证水平,因此,并不如实质性分析程序那样详细和具体,而往往集中在财务报表层次。

(4)运用分析程序进行总体复核时,如果识别出以前未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重新考虑对全部或部分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评估的风险是否恰当,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评价之前计划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是否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

每年年末,根据当年审计项目综合情况,结合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对被审计单位运作过程中各环节内部控制进行分析,找出经济运作过程中各环节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真空区),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风险成本及风险发生可能性。根据风险成本及风险发生可能性对风险事项进行排列,结合审计处人力资源拟定新一年度的《年度审计计划》,并将《年度审计计划》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年度审计计划》以表格的形式上报主管院长,填列“审计项目内容简述”,并根据审计项目的复杂程度拟定“计划完成天数”及“计划审计人员”。《年度审计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批后,审计处逐项落实。

具体审计工作可分为: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的项目审计和临时性事项审计。

1.《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项目审计工作流程

(1) 审计处根据主管院长审批的《年度审计计划》,并考虑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单项审计开展时间及审计人员。并提前3-5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

(2) 《审计通知》一般以送达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至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如需传真,审计人员应电话通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接收《内部审计通知》。

(3) 《审计通知》送达或传真至被审计单位后,审计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到达被审计单位后,让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内部审计通知签收薄》上签名确认。《审计通知》留被审计单位存档,审计人员将《内部审计通知签收薄》带回审计处留存。

(4) 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若需要学院(除被审计单位外)其他职能部门提供资料以协助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应开具《工作联系单》送交该部门,审计人员将协助提供部门的协助情况记载在《工作联系单回执》上,并交协助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审计人员应在“资料接收人”处签名确认,《工作联系单》留协助部门存档,《工作联系单回执》由审计处存档。

(5) 审计调查取证工作中,审计人员在针对具体事项收集证据时应编制《审计取证记录》,并将收集的证据作为《审计取证记录》的附件。《审计取证记录》应由被审计单位或出具证据的单位及人员签章确认,审计人员应在“取证人员签章”处签章确认。

(6) 审计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结果在审计报告发出前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员进行讨论,争取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理解上达成共识。讨论时可将相应的《审计取证记录》作为依据资料供被审计单位查阅。

(7) 审计外勤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及时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打印成文后。向被审计单位负责人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应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同时发出。被审计单位在接收到或应当接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回复》送至审计处,超过规定时间视同无异议。

(8) 审计人员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回复》,应根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回复》内容,考虑是否采纳被审计单位的回复意见,若采纳则考虑是否追加审计取证、修改审计报告等工作,若不采纳则应将被审计单位的回复意见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一并报送。

(9) 审计报告正式发送前,审计人员应登记《审计报告发文记录》,编制审计报告文号。装订审计报告,并向报告接收对象报送审计报告。在报送审计报告的同时,审计人员应将《审计报告签收回执》同时送至接收者,并要求审计报告接收者在《审计报告签收回执》上签字确认。

(10) 审计报告正式发出后,审计人员应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记录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审计报告归档时,审计人员应按《审计档案》的要求如实、准确的填写审计档案封面及目录。填写完后交审计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归档。

2.临时性事项审计(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外审计项目)(1) 突发性事项审计(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外审计项目)是指:审计处在进行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项目审计时,因发现新的情况,认为应临时增加的审计项目学院其他部门因临时性或突发性事件,需要审计处进行审计的项目(如:离任审计)。(2) 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外审计项目除了以下几项,其他流程均与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审计项相同。

A. 审计处在进行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项目审计时,因发现新的情况,认为应临时增加的审计项目,由审计处处长填制《审计项目申请表》,报主管院长审批。

B. 党委组织部或学院其他部门因临时性或突发性事件,需要审计处进行审计的项目(如:离任审计等),由组织部下达授权通知书或有关部门填制《审计项目申请表》交审计处,由审计处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C. 审计处在充分考虑本部门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对已审批的年度审计计划完成进度造成影响降低至最小时。提前3天向增加审计项目的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考虑到增加审计项目的特殊性、突发性,审计处也可于审计工作开始当天发出审计通知。

审计的主要程序流程可概括为几下几点:

一、制定审计项目计划

二、审计准备

三、审计实施

四、终结阶段

五、审计流程的延续

5个数据段

进程(执行的程序)会占用一定数量的内存,它或是用来存放从磁盘载入的程序代码,或是存放取自用户输入的数据等等。不过进程对这些内存的管理方式因内存用途 不一而不尽相同,有些内存是事先静态分配和统一回收的,而有些却是按需要动态分配和回收的。对任何一个普通进程来讲,它都会涉及到5种不同的数据段。

Linux进程的五个段

下面我们来简单归纳一下进程对应的内存空间中所包含的5种不同的数据区都是干什么的。

BSS段:BSS段(bss segment)通常是指用来存放程序中未初始化的全局变量的一块内存区域。BSS是英文Block Started by Symbol的简称。BSS段属于静态内存分配。

数据段:数据段(data segment)通常是指用来存放程序中已初始化的全局变量的一块内存区域。数据段属于静态内存分配。

代码段:代码段(code segment/text segment)通常是指用来存放程序执行代码的一块内存区域。这部分区域的大小在程序运行前就已经确定,并且内存区域通常属于只读, 某些架构也允许代码段为可写,即允许修改程序。在代码段中,也有可能包含一些只读的常数变量,例如字符串常量等。

堆(heap):堆是用于存放进程运行中被动态分配的内存段,它的大小并不固定,可动态扩张或缩减。当进程调用malloc等函数分配内存时,新分配的内存就被动态添加到堆上(堆被扩张);当利用free等函数释放内存时,被释放的内存从堆中被剔除(堆被缩减)

栈(stack):栈又称堆栈, 是用户存放程序临时创建的局部变量,也就是说我们函数括弧“{}”中定义的变量(但不包括static声明的变量,static意味着在数据段中存放变量)。除此以外,在函数被调用时,其参数也会被压入发起调用的进程栈中,并且待到调用结束后,函数的返回值也会被存放回栈中。由于栈的先进后出特点,所以栈特别方便用来保存/恢复调用现场。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把堆栈看成一个寄存、交换临时数据的内存区。

它是由 *** 作系统分配的,内存的申请与回收都由OS管理。

PS:

全局的未初始化变量存在于.bss段中,具体体现为一个占位符;全局的已初始化变量存于.data段中;而函数内的自动变量都在栈上分配空间。.bss是不占用.exe文件空间的,其内容由 *** 作系统初始化(清零);而.data却需要占用,其内容由程序初始化,因此造成了上述情况。

bss段(未手动初始化的数据)并不给该段的数据分配空间,只是记录数据所需空间的大小。

data(已手动初始化的数据)段则为数据分配空间,数据保存在目标文件中。 数据段包含经过初始化的全局变量以及它们的值。BSS段的大小从可执行文件中得到 ,然后链接器得到这个大小的内存块,紧跟在数据段后面。当这个内存区进入程序的地址空间后全部清零。包含数据段和BSS段的整个区段此时通常称为数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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