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的处罚措施有哪些,哪些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为

网络安全法的处罚措施有哪些,哪些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为,第1张

网络安全法》施行五周年

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该法是我国网络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即是网络安全基本法,为下位法以及网络安全领域的其他专门立法确立了基本法律原则、基本法律制度,也是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和上网用户维护网络安全和自身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保障。根据《网络安全法》,公安机关承担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五年来,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网络安全保护和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为网络安全保驾护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该法是我国网络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即网络安全基本法,为下位法以及网络安全领域的其他专门立法确立了基本法律原则、基本法律制度,也是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和上网用户维护网络安全和自身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保障。

根据《网络安全法》,公安机关承担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五年来,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网络安全保护和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为网络安全保驾护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网络安全法的处罚措施有哪些,哪些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为,哪些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为会被公安机关处罚?,第2张

 

一、哪些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为会被公安机关处罚

1、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第21条、第25条和第59条第1款)

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第33条、第34条、第36条、第38条和第59条第2款)

3、设置恶意程序(第22条第1款、第48条第1款和第60条第1项)

4、未按规定告知、报告安全风险(第22条第1款和第60条第2项)

5、网络运营者不履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第24条第1款和第61条)

6、未按规定开展网络安全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第26条和第62条)

7、违法发布网络安全信息(第26条和第62条)

8、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第27条和第63条)

9、提供危害网络安全活动专门程序、工具(第27条和第63条)

10、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第27条和第63条)

11、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第22条第3款、第41条至第43条和第64条第1款)

12、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第44条和第64条第2款)

1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第46条和第67条)

14、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第47条和第68条第1款)

15、电子信息发送、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第48条第2款和第68条第2款)

16、网络运营者不按公安机关要求处置违法信息(第69条第1项)

17、网络运营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第69条第2项)

18、网络运营者拒不向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第69条第3项)

19、发布、传输违法信息(第12条第2款和第70条)

网络安全法的处罚措施有哪些,哪些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为,哪些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为会被公安机关处罚?,第2张

 

网络安全法的处罚措施有哪些,哪些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为,哪些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为会被公安机关处罚?,第2张

 

二、个人违反《网络安全法》的典型案例

近期,市民白某与其朋友王某在一奶茶店购买奶茶时,被邓某等人赠送一个皮卡丘玩偶,以帮忙推广广告为由,让王某转发赌博广告以及赌博APP二维码。

之后邓某等以同样方式,使用路人的微信群发助手,对该微信号上的好友群发赌博广告、赌博APP二维码。

随后,公安机关查获崔某某、邓某、梁某某三人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共计推广赌博广告及APP二维码70余次,非法获利1600余元。

该三人违反《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公安机关分别对崔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5日、邓某给予行政拘留13日、梁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管网、依法治网,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维护网络安全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好《网络安全法》,不断强化网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www.outofmemory.cn/bake/574245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12-28
下一篇 2022-12-28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