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全国师范院校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

「最新最全」全国师范院校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第1张

「最新最全」全国师范院校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

日前,北京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分别发布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为方便考生报考,特汇总整理了全国师范类大学已发布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等招考信息的院校,详情如下:

01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高水平艺术团队伍建设需要,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继续面向部分项目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要求,2022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计划招收交响管乐团员9人。招生项目及计划如下:

1. 铜管类:4人

招生项目:小号、大号

2. 木管类:2人

招生项目:萨克斯、长笛

3. 西洋打击乐类:3人

招生项目:打击乐(偏重键盘类)、打击乐(偏重打击类)

注:

1.各项目计划数依据生源情况可在总计划范围内调整。

2.打击乐(偏重键盘类)包括马林巴琴、木琴、颤音琴,打击乐(偏重打击类)包括小军鼓、定音鼓、架子鼓。

3.只针对上述所列招生项目招生,未列出的项目2022年不招生。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艺术特长且文化课成绩优良的高中毕业生。

2.中学期间具备连续两年及以上乐团经历(以学校证明为准),同时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且获奖。

三、学校考核

2022年学校继续采用考生线上提交表演视频等材料进行考核,不再组织现场考试。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本人表演视频等报名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分类别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表演视频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成绩以及各类别招生计划数、艺术团发展项目需求等,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比例择优确定合格人选。

获得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要求与北京师范大学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

四、报考方式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中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打印报名申请表、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等,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月4日至1月14日17:00

(二)报名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保准确。

2.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传如下报名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并按申请表要求签字盖章);

(2)考生中学阶段在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包含团体名称、团体人数、团内职务等,须由乐团主管教师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考生中学阶段参加大型演出证明或市级及以上大型比赛获奖证书(须加盖学校公章);

(4)考生所报项目的表演视频材料。

说明:纸质材料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须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准确。

3.表演视频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须为考生本人演奏的视频材料。视频可使用专业摄录设备或手机等便携式摄录设备,手机需要横屏录制,需不间断同期录制声音和图像,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加入伴奏(包括不得加钢伴等),不得进行后期画面剪辑与配音配乐处理。视频全程不得出现人声(包括不得报曲名、问好致谢等)。视频文件使用MP4格式存储,确保画面与声音清晰无卡顿,播放流畅。视频中考生须面部清晰,视频不得有字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4.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报名材料要求,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未按时按要求上传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录取规则

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且经公示的考生,按下列规则填报志愿及录取:

1.考生须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须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当年同科类调档线(注: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为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教育部要求,参照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优惠幅度,在相关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具体分值以公示结果为准。

3.学校根据考生协议所填专业志愿、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和高考成绩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4.考生所在省份如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且合格。

5.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考生须按教育部、学校有关规定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违反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6.入学后,学校将对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于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监督机制

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参与实施。

2.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合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3.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4.学校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对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5.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信息,相关招生资讯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58804234(校团委)

010-58807962(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校团委)

[email protected](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

https://admission.bnu.edu.cn

特别说明:请各位考生、家长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报名、考核、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团委青年美育中心

2022年1月

02

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03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04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05

长春师范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06

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公布

07

南宁师范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发布

08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告已发布

09

伊犁师范大学

伊犁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10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发布

11

黄冈师范学院

黄冈师范学院202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12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202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已发布

13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2022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14

湖北师范大学

湖北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15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办法已发布

16

海南师范大学

承认统考成绩!海南师范大学取消2022艺术类专业校考公告

17

咸阳师范学院

咸阳师范学院2022在陕书法学专业课校考招生简章已发布

18

集宁师范学院

集宁师范学院2022播音与主持、航空服务专业报考通知已发布

19

包头师范学院

包头师范学院2022艺术类校考通知已发布

20

廊坊师范学院

承认统考!廊坊师范学院2022播音等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

21

辽宁师范大学

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办学的专业有: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2)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办学的专业有: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

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目标、历年录取情况、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最终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2.语种要求

所有专业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4.选考科目要求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

说明:

1.我校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划、招生科类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2.各专业与各省统考专业对应关系,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信息网。

3.学费标准按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执行。

四、毕业z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z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8人间600元/年;6人间900元/年;4人间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校依据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年及学校补助金;

(3)组织自励自强大学生和自强之星评选;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每年9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认定和公示。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艺术类专业无此情况。

七、录取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执行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22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甘肃等11省(自治区)招生,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为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美术类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史类(或首选历史学科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或首选物理学科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我校艺术类专业无此情况。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八、其他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师范类专业学生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九、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2158993

传 真:0411-8215988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116029

网 址:http://zsb.lnnu.edu.cn或www.lnnu.edu.cn

辽宁师范大学

2022年1月6日

22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231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颁发毕业z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松北校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江南校区)

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学校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有美术学、音乐表演、音乐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动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录音艺术20个本科专业。

二、招生省份及专业

1.美术学院

2.音乐学院

3.传媒学院

招生省份

招生专业

备注

山东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课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

河南

广播电视编导

安徽

摄影

河南

河北

动画

河南

江西

山东

内蒙古

黑龙江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黑龙江

表演

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

录音艺术

4.国际美术学院

招生省份

招生专业

备注

黑龙江

雕塑

专业课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

绘画(版画、油画)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报考要求执行)。

2.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考生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控制分数线。

四、招生计划

1.使用省统考成绩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

2.使用校考成绩各专业拟定招生计划如下:

省份

专业

拟定计划数

考试形式

合格证比例

黑龙江省

表演

50

校考

1:4

录音艺术

30

校考

1:4

以上为拟定招生计划,最终以黑龙江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考试安排

1.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由我校组织的校考有关报考时间、考试地点、考试说明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于报考前另行通知。

六、录取规则

我校各专业均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省统考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2.表演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3.录音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区分艺术文、理)与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4.其它艺术类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在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投档的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七、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0451-88067377

3.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4.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hrbnu.edu.cn

5.如遇有关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按上级部门政策执行。

23

曲靖师范学院

2022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曲靖师范学院位于我国第三大河珠江的发源地、云南省第二大城市、爨文化的故乡、“全国十佳宜居城市”——曲靖市。学校2007年6月以“良好”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云南省优质生源高校,2012年和2015年连续被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2017年6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入选省级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名单。

自2000年升本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类高级应用人才5万余人,赢得了“千里珠江,源头起航;园丁摇篮,桃李芬芳”的美好赞誉,已发展成为曲靖教育发展的龙头、合格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

二、学院介绍

音乐舞蹈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三个本科专业。音乐学专业入选云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与舞蹈学入选学校特色一流学科建设。

学院现有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师范)4个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其中美术学、书法学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

三、招生专业、招生省份、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注:1.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为准。2.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定标准执行。

四、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与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专业培养条件。

(二)报考须知及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名。政审、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报名卡》(右联)和身份z或户口证明(户口册、当地派出所证明)参加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

五、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新高考录取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统一使用各招生省份统考(联考)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且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招生省份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按专业测试成绩50% 文化成绩(含照顾分)50%计入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还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5.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排序规则是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还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六、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邮 编:655011

咨询电话:0874-8998692(兼传真)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https://zs.qjnu.edu.cn/zsxt-web/index.do

24

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体育类

计划投放省份招生相关规则汇总

一、河北省

艺术类

统考类型:声乐统考、器乐统考、舞蹈统考、美术统考

统考分数:

美术类专业统考: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满分300分。

音乐类专业统考:专项(声乐、器乐)150分、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满分200分。

舞蹈类专业统考:专项(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65分,舞蹈技巧测试30分,个人作品表演55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满分200分。

批次和志愿:

本科提前批b段。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并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一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投档规则:艺术类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一起投档录取。

投档分数为综合成绩

(1)美术类、音乐类(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二、河南省

体育类

统考考试科目:身体素质考试为必考科目,共3项(立定跳远、100米、原地掷铅球),每项40分,满分120分;专项技术满分30分;总分满分150分。

志愿设置: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9个志愿,“1个学校+1个专业”为1个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投档办法: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本科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10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专业课成绩×0.667。

三、重庆市

艺术类专业统考共设 5 个类别: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简称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编导类、影视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类。

四、山东省

2022年山东省省级统考科目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

美术类考试科目:速写、造型基础(素描)、色彩基础,单科满分为 10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文学编导类考试科目: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评论与创作,单科满分为 15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书法类考试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单科满分为 15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舞蹈类按舞蹈类(艺术舞蹈)、舞蹈类(体育舞蹈)和舞蹈类(健美 *** )三个方向组织考试。

舞蹈类(艺术舞蹈)考试科目:形体条件、基本功、自选技巧、即兴表演、剧目表演,单科满分按 100 分评分,总成绩=(形体条件×15%+基本功×20%+自选技巧×20%+即兴表演×15%+剧目表演×30%)×3,总分满分为 300 分。

舞蹈类(体育舞蹈)考试科目:身体形态、恰恰恰、伦巴、华尔兹、探戈,单科满分为 6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舞蹈类(健美 *** )考试科目:身体形态、专业素质、专项技术,身体形态单科满分为 60 分、专业素质单科满分为 120 分、专项技术单科满分为 12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音乐类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基础乐科与专业技能两部分,其中基础乐科包括乐理、听音、视唱 3 个科目,专业技能包括声乐、器乐 2 个科目。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技能 1 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技能 2 成绩。单科满分按 100 分评分,总成绩=(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 1×55%+技能 2×30%)×3,总分满分为 300 分。

播音主持类考试科目: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新闻播报、即兴评述,单科满分按 100 分评分。总成绩=(自备文学作品朗诵×30%+新闻播报×30%+即兴评述×40%)×3。总分满分为 300 分

录取批次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二)本科批

包括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三)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五、北京市

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统考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 100 分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分为 a、b 两个阶段,依次录取。

(1)本科提前批艺术类 a 段: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设置 2 个顺序志愿,不设置征集志愿。

(2)本科提前批艺术类 b 段:除本科提前批艺术类 a 段以外,美术类使用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非美术类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其中,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 8 个平行志愿,非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 2 个顺序志愿。在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如还有院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其中,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 5 个平行志愿,非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 2 个顺序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与本科提前批普通类录取同期进行,考生不能兼报,但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志愿。

文化课成绩计算方式

统考艺术类本科层次录取时,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

考试科目成绩构成。统考艺术类专科(高职)层次录取采用“统考+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招生模式,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时,公共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 3 门成绩组成。

投档及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均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若招生院校对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经招生院校公布后,也作为投档条件。专科〔高职〕投档时要求考生须符合学校提出的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为:本科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科(高职)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当报考同一个志愿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本科将依次比较美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专科(高职)将依次比较美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六、江西省

统考科目

1.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专业(报名时不细分具体专业,只需选报美术与设计学类即可。以下类同)。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

2.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声乐种类及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音乐学类(声乐)专业统考。

3.音乐学类(器乐):音乐学、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选报该项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本人参加统考时演奏的乐器种类(乐器种类包括:键盘乐器、西洋乐器、民族乐器、其他乐器类)及乐器名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乐器种类、选填一件乐器。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乐器种类、名称及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音乐学类(器乐)专业统考。

4.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

5.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戏剧教育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6.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本专业统考。

各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1.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及按照艺术理论类招生的其他专业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不含表演)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线”)按 2022 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文化线的 85%划定。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专业(含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中“省统考子科类”项设定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的其他专业类的专业)及表演专业本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文化线的75%划定。

七、陕西省

统考科目:美术类、播音编导类

联考科目:音乐类、舞蹈类

录取批次: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八、湖南省

录取批次

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有关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部分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本科批包括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省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3)高职专科批为所有本专科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

计划编制

平行组:部属和外省属公办院校中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并按我省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以及我省省属院校和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专业(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除外)。

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按使用统考成绩的不同专业类别,以院校专业组方式编排在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戏剧表演) (戏剧表演) (戏剧表演) (戏剧表演) (戏剧表演) ”“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表演 类(服装表演) 类(服装表演) ”和“摄影摄像类”。

各类别中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必须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开编制,并按物理、历史两个科目组合计划分别录取。

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各设30个志愿,采用分步投档的平行志愿模式。考生根据本人选考科目和专业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填报。其中,30个志愿的第一顺序位置既可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也可填报非平行组中的院校;第二至第三十顺序位置只能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

各批次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志愿结构与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保持一致。

录取分数线划定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的平行组中的专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具体为:音乐类、美术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类(戏剧表演)和表演类(服装表演)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可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提高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各类别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类别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

投档录取办法

本科提前批志愿分以下两步投档:

第一步,对非平行组中的院校进行投档。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将所有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且达到了相关要求的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发送给招生高校。其中,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臵的本科艺术院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将拟录取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再按拟录取名单投档;非平行组中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名单提供给高校,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确定排序顺序后,再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计划,在控制线以上按1:1的投档比例投档。

第二步,对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且未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院校专业组志愿与只填报了平行组中院校专业组的考生志愿合在一起,依据我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划定的相应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先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出档。当按分排序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1.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 1位小数。

2.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3.各批次投档完成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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