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蒲松龄为什么说文章结尾的议论意蕴丰富

狼蒲松龄为什么说文章结尾的议论意蕴丰富,第1张

狼蒲松龄为什么说文章结尾的议论意蕴丰富 蒲松龄的<狼> 文章结尾一段的议论有什么作用?为什么说蒲松龄的《狼》,是以狼性看透人性的典范之作?

屠夫晚归,狼尾随一屠夫,卖完肉挑着担子往回走,天色已晚,屠夫不禁加快脚步,可突然间身后隐约跟着两只狼,屠夫恐惧。

于是行走间开始思考对策。

屠夫想:那狼尾随自己肯定是腹中饥饿,要么觊觎自己,要么觊觎担中肉,当然也可能二者都有,屠夫又走了几里,那狼仍然跟在后面。

屠夫取出担中的割肉刀,远远地向狼挥舞了两下,那狼见此,向后退了两步。

可屠夫刚走几步,那狼又跟了上来。

屠夫心想:如今只能舍肉求存了。

于是在一棵树旁停下,用挂肉的钩子将肉挂在树上,又将空担子给狼看了看。

那狼见肉挂在树上,也停了下来,不再跟随屠夫。

屠夫因此安全回家。

第二天一早,屠夫想那狼吃了肉应该走了,要将那挂肉的钩子取回。

来到挂肉的地方,屠夫远远见那树上吊个庞然大物,屠夫恐惧不敢上前。

过了一会儿又见那庞然大物没有动,这才壮着胆慢慢靠了上去。

到近前一看,那挂肉的钩子,已将狼的上颚刺穿,原来这狼已是死狼了。

屠夫想,畜牲终究是畜牲。

于是将那狼取下,皮剥了,卖到市场中换来十几金,日子也逐渐宽裕了。

狼与屠夫的较量我们都知道,狼向来以奸诈出名。

那只狼之所以尾随屠夫有两个原因:第一,屠夫手中有屠刀,贸然上前杀了屠夫自己也会受伤,而受伤的狼。

在自然界中是很难生存的。

这个道理狼比谁都清楚。

第二,等屠夫精疲力尽后,再上前以最小的代价,来获得最大的利益,何乐而不为?而屠夫将肉挂在树上后,狼此时有两个选择:第一,继续跟随屠夫,但这树上的肉,很可能会被其他野兽吃掉,而屠夫手中有刀,再贸然上前,得不偿失。

第二,不跟随屠夫,只吃树上的肉。

但狼错就错在看到眼前的肉,却忽视了肉下藏的钩子,情急之下吃肉,却自己丧命,白白便宜了屠夫。

狼性与人性蒲松龄的这篇文章给予了我们以下三个启示:1.在做事时要考虑风险和利益的关系,冒着风险获得的利益,是否和风险成正比。

2.在面临巨大的风险时,可以用舍弃一部分利益的方法来降低风险,这样做虽然利益少了,但也避免了失败的可能。

3.在面临巨大的利益时,不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也要善于发现利益下隐藏的危机。

如果只看眼前的利益忽略了危机,可能会前功尽弃,白白便宜了别人。

蒲松龄用狼和屠夫之间的较量,反映出人与人之间的斗争。

用狼在面对肉食所做出的选择,反应了人面对利益所做的选择。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面对利益时很可能会走上狼的道路,最终失败。

蒲松龄的《狼》,短短几百字却高度概括了人性,堪称用狼性写人性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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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艾佳,我来回答。

《狼三则》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选自《聊斋志异》。

蒲松龄简介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山东淄川(今淄博)人。

蒲松龄家境贫困,接触底层人民生活;能诗文,善作俚曲;曾以数十年时间,写成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聊斋”是作者书屋的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共491篇,多为鬼狐故事。

《狼三则》即出自《聊斋志异》一书。

《狼三则》写的是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并杀狼的故事。

原文: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

歘一狼来,瞰担中肉,似甚涎垂,随屠尾行数里。

屠惧,示以刃,少却;既走,又从之。

屠无计,默念狼所欲者肉。

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

遂钩肉,翮足挂树间,示以空空。

狼乃止。

屠即径归。

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

逡巡近之,则死狼也。

仰首审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

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之。

亦可笑已!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

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

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

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

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人,止露尻尾。

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

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一屠暮行,为狼所逼。

道傍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六奔人伏焉。

狼自苫中探爪人。

屠急捉之。

令不可去。

顾无计可以死之。

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

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

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译文:一屠夫卖完肉回家,天色已晚。

忽然出现了一匹狼。

狼窥视着屠夫担子上的肉,嘴里流着口水,尾随着好几里路。

屠夫感到害怕,拿着屠刀给狼看,狼稍稍退了几步,等屠夫朝前走,狼又跟上。

屠夫没办法,心想,狼要的是肉,不如用钩子把肉挂在树上,等明早再来取钩。

于是屠夫把肉挂在树上,把空担给狼看。

狼才停下。

第二天拂晓,屠夫去取钩,远远地看见树上挂着一个东西,好像有人在树上吊死的样,大吃一惊。

他小心地向树靠近,走近一看,原来是条死狼,挂肉的钩子刺穿了狼的上颚,就像鱼咬了鱼饵一样。

当时市场上狼皮昂贵,能值十几两银子,屠夫发了一笔小财。

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这真是可笑啊!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

路上遇到两只狼,紧随着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

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

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

骨头己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很窘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

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

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

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

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困得很。

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砍几刀把狼杀死。

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

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

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

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诱惑的作用。

狼也太狡猾,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

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田间休息处,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

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两只爪子。

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

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

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

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

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如果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这三件事情都发生在屠户身上;那么屠户的残忍,用到杀狼上也是可以的。

小结:《聊斋志异》一书的“志异”二字,即“记述奇异的故事”之意。

《狼三则》篇幅短小,结构紧凑,情节曲折,语言简洁生动,主要通过动作、神态描写来刻画屠户和狼的形象,展开双方的矛盾和斗争。

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屠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夫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

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贪婪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

作者以狼喻人,刻画生动形象,语言讽刺幽默,使读者在欣赏故事的过程中了解狼性、明喻人性,可谓以狼性看透人性的典范之作。

我是艾佳,一家之言,聊表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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