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理论法》知识点:法治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

法考《理论法》知识点:法治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第1张

法考《理论法》知识点:法治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

一、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1、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具备法治思维的领导干部。

2、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建立法律职业统一岗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

3、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到基层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遴选法官、检察官。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作用,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2、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置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置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3、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鼓励法律人才跨区流动。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三、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1、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统一教材,纳入法考必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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