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买营销号报你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违法吗

如果有人买营销号报你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违法吗,第1张

违法。

网络恶意营销账号,相关的恶意营销行为,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主要是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罪或是寻衅滋事罪,情节轻微的也属于一种行政违法行为,比如,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就会涉嫌相关诽谤罪的刑事犯罪最低定罪标准。

另外,恶意营销账号,如果你公布他人隐私或者公开诽谤的要挟,索取财物,可能涉嫌的犯罪就是敲诈勒索罪。如果有偿提供删帖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

如果只是在家里制作,不违法。如果是在居民区自制自卖,属于非法经营,居委会有权管理,严重的话工商局也会管。如果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安全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法律分析

没有食品安全许可证而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按照以下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就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餐饮行业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做出明确处罚:1、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若餐饮经营者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食品其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若餐饮经营者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食品其货值达到1万元以上的,将按照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进行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 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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