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什么对涉嫌违法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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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高风险营销行为采取d窗提示、违规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等措施。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高风险营销行为采取d窗提示、违规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等措施。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

第十一条 直播营销平台提供付费导流等服务,对网络直播营销进行宣传、推广,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营销平台不得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提供帮助、便利条件。

第十二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直播营销中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的时间是2021年5月25日。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直播内容管理专业人员,具备维护互联网直播内容安全的技术能力,技术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高风险营销行为采取d窗提示、违规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等措施。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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