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侵犯“奥标”专有权罚款30万,还有哪些“奥标”不能随便用?

商家侵犯“奥标”专有权罚款30万,还有哪些“奥标”不能随便用?,第1张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专家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的主要行为、法律后果进行了宣传。北京奥组委提醒:在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时候,要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凡是涉及奥林匹克标志的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广告等活动,均需与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联系,确认相关权利。

   就像商品一样,可以蹭冬奥的热度,但又不能蹭得太明显,谎称自己是冬奥用品,或者打一些名号说什么冬奥纪念品。在今年的东京奥运会上也有这种情况,最引人注目的是当时的口罩,一些厂家生产的口罩与当时奥运健儿使用的一模一样,说是奥运会同款,这本身就涉及侵权。也不是最过分的,商品页面上明晃晃地写着真品口罩。有的害怕被平台处罚,玩了不少文字游戏。北京冬奥会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也积极打击对奥运五环的侵权行为,并对奥运吉祥物、火炬、会歌等进行了设计。但打击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提出要做这方面的生意,已经动了这方面心思的商家,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到时候生产一堆产品却没有商家或者平台提供销售,或者生产完就被查封,得不偿失。

  蹭冬奥热度,特别是线上销售商,很有可能会写了有关冬奥会的关键词,反而遭到产品屏蔽。好好卖自己的产品,争取用质量赢得好口碑,再用好口碑赢得销量。如果担心别人都用奥运会蹭热度自己吃不上这波福利,可以用不正当竞争的理由来举报这些蹭热度的,帮助优化奥运会期间的营商环境,大家都开心平等的赚钱,不去参加蹭奥运会热度的内卷,照样都能赚到钱呀。 

 

使用冰墩墩属于侵权的情况如下:

1、首先,吉祥物“冰墩墩”是北京冬奥组委的重要财产,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对“冰墩墩”中英文名称还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2、比如,“冰墩墩”的形象作为美术作品,北京冬奥组委的著作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该作品,更不得将“冰墩墩”的形象进行歪曲、篡改等不当使用,按照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的除外。

3、其次,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称除了享有传统的著作、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以外,还特别享有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智丰渝盛知识产权:北京2022冬奥会商标已经注册,具有商标的专属权益。未经组委会授权许可不得使用。可以联系该机构的市场开发部,洽谈合作事宜。就你的情况,使用在宣传册上,涉嫌商业使用,存在侵权风险。但非商用情况,未因为该商标主观或者客观上为自己的品牌、业务带来积极影响,或者没有引发他人的误认误会,就不存在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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