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击营销获得什么利益

伏击营销获得什么利益,第1张

用对手的资源给自己打广告!伏击营销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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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

“伏击营销”这种表述方法由美国运通公司大师Jerry Welsh创造,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早期。他最初的理念是,在昂贵而又常常理念一般的赞助环境中,进行良性竞争。

伏击营销(Ambush Marketing):原指非赞助企业开展与赞助对象相关联的营销活动,使消费者误认其为官方赞助商的一种“非法”分享官方赞助权益的商业行为,带有明显的寄生性。

随着相关赞助权益保护的严格化,非赞助商的营销手法也趋向多样化,伏击营销的概念也逐渐被泛化,在特定性赞助活动进行期间及其前后,利用与该活动相关的主题而举行的合法营销手法也被涵盖在内。

纸上得来终觉浅,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看它的案例吧!

柯达 Vs 富士

巴斯大学的营销学教授麦克比武兰德(Mike Beverland)说,“伏击营销真正是从柯达在1984年的奥运会上开始的,那时候,他们做了一系列的活动,暗示消费者说,他们才是奥运会的官方赞助商,不过事实并非如此。”他们成功的使消费者相信,他们是官方和赞助商,不过事实上富士胶卷才是。

1996年,柯达又“伏击”了富士一次。英国某顶级咨询机构的首席战略赞助官,理查德巴斯比(Richard Busby)说,“亚特兰大刚拥有1996年奥运会的举办权时,柯达在亚特兰大买了50块主要广告地段4年的使用权,一个月大约28000美元。”

当地奥组委做了各种努力并和当地的广告公司谈判,以帮助真正的赞助商获得优先购买权,不过,这一切已经太迟了。这样,这次的官方赞助商,富士,又一次被柯达的广告给“玩”了。

巴伐利亚啤酒 Vs 百威啤酒

2010年南非世界杯的一大亮点出现在荷兰和丹麦的比赛中。36位荷兰的女球迷身着迷人的橘黄色迷你裙来到了赛场,这也马上吸引了世界媒体的目光。

不幸的的是,这些女球迷很快就被驱逐出场,还被警察逮捕,因为这些迷你裙据称是由一家荷兰的啤酒公司——巴伐利亚啤酒——提供的。

巴伐利亚啤酒可是“争议中心”的常客了,或者说是“体育时尚界”的。2006年,巴伐利亚啤酒的营销人员带着120000条桔黄色的皮短裤“降临”德国世界杯的赛场上——上面还印着“巴伐利亚”的商标呢!

FIFA的官员发布命令,要求安保人员脱掉荷兰球迷身上穿的这种服装,这就意味着:荷兰球迷不得不穿着内裤在现场看完一场比赛了。鉴于这种侵犯人权的行为,各国媒体马上就“疯狂”了,甚至暗示FIFA又一次利用这种高压政策来保护她的官方赞助商——百威啤酒。

考文垂大学教授西蒙查德威克(Simon Chadwick)是国际体育商业中心的负责人,他解释道:“显然,伏击失败了,因为他们没有进到体育场馆里面。可是,从另一方面讲,他们却完美的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因为突然间,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在谈论他们。”

可口可乐 Vs 百事可乐

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上,可口可乐在营销方面总共耗费了4亿美元,其中仅“奥运会赞助商”这一头衔就花费85000万美元。可是有超过60%的消费者却认为百事可乐才是此次官方赞助商。

百事可乐成功的营销活动包括一项在线选秀比赛,粉丝们上传自己的大头像,最后在中国大陆就有1.6亿网友进行了投票。而胜出者的头像最后会印在百事可乐的“中国之队”罐装饮料上。

百事还将自己传统的蓝色罐换成了红色,正如百事可乐中国营销总监许智伟(Harry Hui)所说,“红色就正是为了体现我们对中国年的无限敬意”。

李宁 Vs 阿迪达斯

这一切被认为是体育营销史上最重要的一次伏击营销。阿迪达斯尽管为了成为2008北京奥运会官方运动服不惜花费2亿美金的巨资,但最后还是被中国的李宁狠狠地给伏击到了。

“阿迪达斯的惨剧”就在李宁在开幕式最后点燃奥运圣火时发生了——李宁曾经是中国的最伟大的体 *** 运动员、民族英雄,也是中国第一个在奥运会上取得奖牌的选手,并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中共取得3金2银1铜的成绩,他后来创立了李宁公司。

媒体上的曝光相当于给了他的公司一个免费的、10分钟广告——不仅在中国,全球各地都能看得到。

李宁十分精明的意识到,他的那段“独角戏”将会使中国的消费者自动相信,他穿的是他自己品牌的衣服——不过事实上,他还是合乎“规矩”地穿着阿迪达斯的官方服饰。

为了进一步迷惑消费者,李宁公司的标志和除了和耐克那个著名的“钩”极其相近以外,连口号都非常相近:阿迪达斯是Impossible is Nothing,而李宁的却是Anything is possible。

这一切效果显著,在活动结束后,李宁的股票价格在香港上涨了3.4%。

Visa Vs Amex

在营销行业,美国运通和Visa国际卡似乎是一对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天地。自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Amex将赞助商之位让与Visa后,Visa和美国运通这两家xyk企业就一直纷争不断。

这种敌对之势很快就持续到了1992年,来到了巴塞罗那奥运会。在美国,Visa的广告语是“奥运会可不要美国运通的xyk”,而图片上,运通xyk的用户在售票窗口却狠狠地吃了闭门羹。对此,运通的反戈一击也十分成功——在他的广告中,清晰地写着:去西班牙可不用Visa卡。

这个案例可能是伏击营销中最为成功的一个事件。没法求助于法律的帮助,Visa不得不承认,运通的广告合乎法律要求——因为有关于“运通违背知识产权”的证据在这个案例中是无效的。

Nike Vs所有人!

看起来,似乎耐克才是伏击营销中最为直接、也最不愿意道歉的品牌——尽管不能说有多成功。只要你能想到的运动鞋生产商,耐克几乎都“伏击”过……

▶耐克 Vs 阿迪达斯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准备过程中,耐克最大限度的使用了“8”——这个数字在中国象征着富贵和幸运——并把这个数字印在了服装和运动鞋上。

至于2002年韩日世界杯,耐克购买了公交车车身屏幕来展示最新比分,还以世界上最好的球星为核心主办了一个神秘的“天蝎(Scorpion)”锦标赛,这场“伏击”只花费了1800万美元。一份2001年的调查显示,在一份包括45个“备选”世界杯赞助商列表中,20%的受访者选择了耐克。

▶耐克 Vs 茵宝

1996年的欧洲冠军杯也是伏击营销的一个案例,这次却完全“改变”了赞助商。

英国运动品牌茵宝在成为了此次赛事的赞助商后,却发现耐克已经把温布利公园地下停车场里面和周边所有广告位全买了下来,而这里正是英格兰国际体育场——温布利球场——的必经之路。

▶耐克 Vs 锐步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为运动服装品牌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展示平台,个大品牌可以充分展现其营销的能力,可是,这一切并不包括锐步成为此次赛事的官方运动服赞助商这一事实。

耐克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告诉人们,伏击营销到底可以多有效。耐克首先省下来5000万美元——也就是官方赞助费,然后在亚特兰大布满各种广告,并提供印有“钩”的横幅供人们在比赛时挥舞,还矗立了一个巨大的耐克中心俯视奥运的场馆。

后来,在人们回忆此次奥运会的官方赞助商的时候,22%的受访者选择耐克,可是真正的赞助商——锐步——才得到了16%。

在1992年的巴萨罗那奥运会中,耐克和美国男篮举行了一个赞助商新闻发布会,全然不顾锐步是官方赞助商这一事实。

最为大胆的伏击营销出现了:在迈克尔乔丹和查理巴克利接受篮球奥运金牌的时候,他们盖住了衣服上的锐步商标,因为他们两个都是耐克赞助的!

▶耐克 Vs 匡威

匡威是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的官方赞助商,可耐克却在洛杉矶体育场周边制作了大规模的壁画,壁画中不仅包括了耐克的商标,还有几个身穿耐克运动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

奥运营销:成就三星“登龙天梯”?

盘点近年来的“发家史”,韩国三星似乎有足够的理由让自己沉醉。

1970年还在为日本三洋公司代工12英寸黑白电视机,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就已将自有品牌微波炉运往美国销售,而在西方人眼里,三星却一度只是一个生产仿制廉价产品的公司,其产品在美国更被看做是“地摊货”。但在短短五六年间,曾与低档划等号的三星却跃身成为引领消费时尚的全球著名品牌之一。巨大的品牌价值成长速度引得无数媒体纷纷探究三星获得目前成功的奥秘,其中借助奥运营销使其登跃龙门的观点最为受到追捧。

据悉,自1988年起,三星首次成为汉城奥运会的全国赞助商,此后在1998年长野冬季奥运会和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三星又相继作为无线通讯设备的赞助商成为国际奥运会的TOP合作伙伴,去年三星又再度续约2006年都灵冬季奥运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TOP计划。

三星官方似乎也很乐于接受这种观点,并津津乐道于向媒体提供其赞助奥运会前后的各种数据对比。例如赞助2000年悉尼奥运会之后的一年内,三星的电信产品销售量数据增长了44%;与赞助奥运会之前相比,三星知名度提高了30%,是全球近两年内品牌价值增速最快的公司之一等等。三星电子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资讯官张一炯曾多次强调,体育营销已成为三星战略营销的核心和重点,而奥运市场营销则是三星体育营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够为奥运会的成功作出贡献,同时也加强了三星品牌和全球市场地位。

回首1997年,三星首次借助签约奥运顶级赞助商尝试“登龙术”时颇有些赌博的意味。面对当时高达127亿美元的沉重负债,是否应该攀登成本高昂的TOP“天梯”在三星内部引起了极大争议,但最终还是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的赞助主张占了上风。

但三星目前的成功果真就要归功于奥运营销么?

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北京南北通咨询有限公司创意总监冷振兴对此并不以为然。“三星的成功与赞助奥运会没有必然的联系。实际上奥运会本身只是一种可利用、可选择的营销传播平台,就像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标版一样,上了标版不成功的企业有,赞助了奥运会不成功的国际企业也不是没有。”他表示,单纯地把目前三星的成功归结为奥运赞助是片面的,如果没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支持下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如果没有韩国政府支持助推,光靠展示和传播是没有实质性意义的。

三星(中国)为本报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三星电子每年花在市场营销上的费用约为20亿美元,体育营销占到了3亿至4亿美元,其中包括参与TOP这样的奥运会计划。据悉,1997年至2000年,奥运第4期TOP赞助费平均为4000万美元左右,2001年至2004年的第五期TOP“天梯”价格涨到了5500万美元,2005年至2008年的第六期赞助额据传突破6000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高昂的“天梯”并非只由货币资金砌就,还包括企业所赞助的产品及相关技术或服务。按照业内通行的说法,企业在为赞助TOP计划解囊的同时还要准备二三倍于赞助费的资金用于产品及品牌的推广。以此推算,三星用于奥运营销的费用不过仅能占到其市场营销费用总额的4%至9%左右,就此而言,这个比例似乎并不足以显示出三星对奥运营销的重要程度。

近年来三星的确在不少消费者心目中留下了“年轻、时尚、数字先锋”的高端品牌形象�虽然三星为本报提供了近年来销售业绩和品牌价值增长的大量数据,但这些成就究竟有多少源自于奥运营销尚未可知。

风险猎猎:“天梯”高处可胜寒

TOP传播平台犹如“天梯”,其高昂的“造价”能有多少回报?伏击营销的“擦边球”对自己伤害有多深?产品或技术、服务一旦出现闪失将借此“天梯”加倍放大传播速度和范围,这是TOP赞助商们在无限风光中不得不正视的三大风险,三星自然也不例外。

奥运赞助风险之说并非危言耸听。本报记者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时发现,每种风险都有折戟沙场的现实案例。

美国某体育咨询公司负责人杰姆·安德鲁斯曾表示,赞助奥运会可以算得上这个世界上最昂贵的赞助,如果无视自身现实情况很可能造成极大浪费。例如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取得赞助权的200多家企业大约只有25%有所回报,大部分企业只获得了很少的短期效益甚至血本无归。

支付高额费用的赞助商还必须考虑各种伏击营销的侵袭。所谓伏击营销,又称隐蔽营销、寄生营销,是指不具专营权的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把自己伪装成正式赞助商时所采用的一种“擦边球”策略。

锐步公司是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正式的鞋类供应商,但是大多数人都误以为是耐克。原因是耐克在奥林匹克城和奥林匹克公园旁设立了体验中心大搞活动,因其租用的是一家私人停车场,奥组委对此也无可奈何;当胸佩耐克商标免费挂绳的观众出现在奥运场馆时,人们更加深了这种误会——耐克是本届奥运赞助商。而在日本长野冬奥会上,富士公司在主新闻会议中心的外面免费分发和冲洗富士胶卷,就像柯达公司在新闻中心里所做的那样,由此也给很多人造成了“富士是这届奥运会的赞助商”的印象。

毫无疑问,赞助级别越高支付费用越多,遭遇竞争对手伏击营销时为赞助商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就越大。在长野冬奥会结束后,芝加哥广告公司曾对512名消费者进行了调查,结果在被消费者认定的20个奥运赞助商中,有11家并未参加赞助。而且有一家指定赞助商的公众知晓率,只比同行业一家非赞助商高了10%不到。

但这并不是TOP赞助商面临的最大风险。

有关资料显示,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身为TOP赞助商的“蓝色巨人”IBM就不幸“出丑”:作为电脑系统承办商,IBM公司在为记者提供比赛信息时竟然出现了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错误,甚至还出现了比赛结果先于比赛开始就向外界公布的奇闻。在日常运营中这也许只是一些不大不小的软件问题,但基于TOP这一“天梯”般的传播平台,这一丑闻几乎是以闪电半的速度传向世界各地。为此IBM不得不投入巨大的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一场几乎长达8年之久的“危机公关”,才得以在雪梨奥运会上扳回了 “颜面”。

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赞助商UPS则在执行力方面遭遇尴尬:原本希望通过投递赛票来提升在当地的知名度并传播其“很快、很可靠、最好”的服务特征,但是由于UPS在澳大利亚没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后来只得请当地邮政部门去做这件事,以致使其品牌蒙羞。

面对猎猎作响的赞助风险,部分曾经登上“天梯”的TOP赞助商选择了撤离。2000年悉尼奥运会后,全球IT巨头IBM就结束了与国际奥委会长达40年的合作关系; 1964年即成为奥林匹克运动合作伙伴的施乐公司也表示,到今年12月将结束与国际奥委会的合作关系,UPS也将于本届悉尼奥运会后退出赞助商的行列。

据悉,现身TOP“天梯”的三星将为2004年雅典奥运会、2006年都灵冬季奥运会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无线通讯装置及技术服务支持,并放言要将即将开幕的雅典奥运会办成“第一届真正的无线奥运会”。声称奥运营销是其体育营销战略核心的三星巨额投入能够获得多少回报?如何避免“关键时刻掉链子”?如何应对竞争对手“伏击营销”的侵袭?三星委托公关公司回复本报采访提纲时没有对这些问题作答。至于三星日后是否有打算终结自己的奥运营销之旅,答复则称“三星赞助奥运是根据与国际奥委会的合同和协议来开展的,日后是否会继续赞助奥运会,将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根据市场反馈来决定,目前无法预计和作出推断。”

谁来奠就奥运营销“天梯”基石

虽然北京奥运会的正式举办在2008年,三星去年就已流露出对其寄予的厚望。

三星电子负责技术的副总裁朴商镇表示,三星计划届时让人们能够通过手机观看比赛,并力求让北京奥运会成为奥运会的典范。“想提高三星在无线通讯方面以至整个三星品牌的形象,而提高三星品牌形象是根本目的。”张一炯对媒体如是解释赞助目的。

“三星对体育运动的广泛支持主要源于三星坚定的信念,即体育能够促进个人、公司和民族之间的团结与合作。三星相信这些品质在商业中同等重要。” 三星电子大中华区总裁李相铉在去年正式签约第6期TOP计划时如是宣称。

据了解,经过多年的精心策划培育,三星的品牌价值和产品价格也水涨船高。三星公司也在极力不同场合多次向中国公众展示自己热心体育及公益事业的企业形象和年轻时尚的高端品牌形象。

但与此颇不协调的是,就在三星奥运营销如火如荼进行之际,不少中国消费者从三星那里获得的体验却与其彰显的企业及品牌形象大相径庭。

大量相关资料显示,近年来国内消费者对三星产品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三星电子系列产品,其中投诉率较高的是三星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等产品。综合媒体公开报道和相关线索可以发现,面对消费者的投诉,三星及经销商的态度经常是相互推委久拖不决,而后不了了之;不过当“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后或媒体大幅曝光之后,三星方面的态度则容易发生较大转变,但根本问题似乎并未得到彻底解决。

据悉,三星李健熙会长在其《三星新经营》中极其推崇人性美、道德性、礼仪规范和行为规范,并被员工视为“三星宪法”。在他看来,三星要发展成为实实在在的世界一流企业,首先最重要的是所有职员都要成为具有人性美和道德性、重视礼仪规范的人,否则三星将永远摆脱不了二三流的水平。

在“三星宪法”的指引下,三星对待中国消费者投诉的原则和立场是什么?三星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消费者是否也受到过类似中国消费者的遭遇?三星是否担心此类事件将部分抵消奥运营销带来的正面效应?中国消费者在投诉的体验传播是否会影响三星“家庭连线”等战略规划的正常实施?面对诸多中国消费者投诉的不良体验,声称极其重视人性美和超越民族等界限的体育精神的三星是否准备采取相应举措?

记者将相关采访提纲提前半个月左右已传至三星(中国)市场部,但对方委托某公关公司告之记者,三星(中国)相关负责人均去韩国总部参加培训,无法接受采访。记者表示可以通过无线通讯或电子邮件等信息时代常见的方式进行采访,这对于倡导数字应用的三星来说应该轻而易举,但对方沉默之后再次避开了这个话题,只是在素材中强调“三星是一向重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本着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产品和服务的原则,三星也在不断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人员培训,指定维修点的认证等相关工作,力求提供最完善的服务。”

营销专家冷振兴表示,一件产品、一项服务出问题对企业可能是万分之一,但是对用户而言确是百分之百,一旦问题出现,用户对企业、品牌的信心会一落千丈,越是知名度大、广告越多,用户的质疑越大。

从某种意义而言,任何产品都不能完全杜绝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而对待产品质量投诉的态度又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品牌忠诚度;另一方面,成功的奥运营销也不仅限于品牌形象宣传和产品促销层面,其支撑基石还应该包括优秀的产品和服务售后质量。假如支撑的基石受到日积月累的风霜侵蚀,“天梯”势必将面临摇摇欲坠的巨大风险。

冷振兴还建议,企业在处理投诉事件时候,一定要把这种消极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之内,否则一旦成为公众新闻,结果会越描越黑,奥运效应会大打折扣,这需要企业在奥运传播计划中必须有针对性地制定严密周详的危机处理预案,防备万一。

高丽大学商学院教授Jang Ha Sung对三星的一句评价颇为耐人寻味:“谈到做生意,三星是一流的;但谈到公司治理,三星还活在19世纪”。(

http://www.efu.com.cn/data/2006/2006-07-05/155848.shtml

http://www.qxciw.com/cimkt/yxch_yxzl/yxch_yxzl_yxcl/2005-12/14/05121422135157545_2.html

http://www.sportsmkt.com/news/view_news.php?article_id=1154940217&select_id=hot_news

请参考!!

埋伏式营销,又称为“偷袭营销”,是指一个公司在非赞助商的身份下,围绕主题事件开展营销活动,以此侵入公众意识,占据消费者的智力空间,从而避开昂贵的赞助费,以低成本实现品牌知晓和品牌形象推广的目标。

通过埋伏式营销,企业能够成功分散公众对其竞争对手的注意力,有效地宣传自己,这种特性使其拥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也陷入了道德谴责的难堪境地。如何掌握埋伏式营销的“度”,也就成了企业必须考虑的难题。

希望回答有帮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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