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山林证更换新证怎么办理

老山林证更换新证怎么办理,第1张

老山林证更换新证怎么办理根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林权权利人卜睁提出登记申请,要提交以下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z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z明、法定代理人首袜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z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比如当地制定 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之类的文件) 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林权证; (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型芹岁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办理个人房改房土地证唯拦慧,申请人应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1.政府或房改办批准房改的有关文件;2.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z复印件、房改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z复印件和联系电话;4.房改单位土地使用证(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副本,建设工程规指答划许可证复印件;5.分户表及相对应房改户身份z复印件;6.《土地使用权申报、审批、登记、发证表》一份,并按要求填写;7.法律、衡拦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国土部门要求,申请工作由房改单位统一领取申报表,并指导填报,房改单位负责在房改职工个人申报表上粘贴房改职工身份z,负责对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进行原件校核并在跨缝处盖章。 山林证可以直接到林业工作站或县林业局林地林权办办理。

第一个就是备案登记。无论您是个人还是经营主体,兴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等,都要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1、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五)“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纳搏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2、主管部门

畜牧兽医局,有些地方是农业局。具体为畜牧兽医站或农业站均可申请。

3、所需材料

备案申请表;畜禽免疫程序;生产工艺流程图;场区布局平面图;养殖场四邻位置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特种人员管理制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还有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安全生产条件材料。

以上为最全面的所需材料种类,很多地方不需要这么多材料,以山西省张掖市甘州区为例,仅需乡(镇)申请备案报告和乡镇盖章的登记备案表(三份)。

提示:

许多搞养殖的朋友不太懂流程,养殖场不能随便兴建,不管是养殖场还是养殖小区都需要进行提前备案。经营者应到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包括养殖场、养殖小区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等都需要报备。

这个审核期大概为15个工作日。如果已经兴建没有备案,那就需要尽快去补办。

扩展资料:

其他重要手续证件: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十分重要,也常被许多经营者忽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场等相关场所要想办工商营业执照必须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⑴相关法律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同时废止。

⑵主管部门

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林局、农业局、农业管理委员会、畜牧水产局其中之一。

⑶所需材料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人员情况。

⑷提示

这个证很重要,经营者应到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去申请。如果没有这个证,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同时,也无法享受所有的国家优惠政策,更别说拿到补贴了。

2、兴建养殖档案

开办养殖场、养殖小区还需要建立养殖档案。

⑴相关法律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业经2006年6月16日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同时废止粗扮。

⑵主管部门

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⑶应记项目

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检疫、免疫、监测、岩茄灶消毒情况;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畜禽养殖代码;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⑷提示

建立养殖档案是我国法律强制执行的一项养殖行为。一些养殖场对养殖档案认识模糊,认为养殖档案只为应付检查,建立和管理档案费工费时,对实际生产帮助不大。这是极不可取的,一来会面临被处罚,二来对以后养殖场的发展是严重受限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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