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的因数有哪些?

112的因数有哪些?,第1张

112的因数有1、112、2、56、4、28、8、14、16、7。

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小学数学不考虑0。

相关性质:

1、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2、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3、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4、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将需要求最大公因数的两个数A,B分别分解质因数,再从中找出A、B公有的质因数,把这些公有的质因数相乘,即得A、B的最大公约数。

1、相乘法

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些不重复的质数即为质因数),实际运算时可采用逐步分解的方式。

如:36=2233 运算时可逐步分解写成36=49=2233或312=3223

2、短除法

从最小的质数除起,一直除到结果为质数为止。分解质因数的算式的叫短除法。

扩展资料:


定理

不存在最大质数的证明:(使用反证法)

假设存在最大的质数为N,则所有的质数序列为:N1,N2,N3……N

设M=(N1×N2×N3×N4×……N)+1,

可以证明M不能被任何质数整除,得出M也是一个质数。

而M>N,与假设矛盾,故可证明不存在最大的质数。

最大公约数的求法:

1、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把公有的质因数相乘。

2、用短除法的形式求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3、特殊情况:如果两个数互质,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是1。

如果两个数中较小的数是较大的数的约数,那么较小的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解质因数

举个简单例子,12的分解质因数可以有以下几种:12=2x2x3=4x3=1x12=2x6,其中1,2,3,4,6,12都可以说是12的因数,即相乘的几个数等于一个自然数,那么这几个数就是这个自然数的因数。2,3,4中,2和3是质数,就是质因数,4不是质数。那么什么是质数呢?就是不能再拆分为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的因数的数,如2,3,5,7,11,13,17,19,23,29等等,质数没有什么特定的规律,不存在最大的质数。
求一个数分解质因数,要从最小的质数除起,一直除到结果为质数为止。分解质因数的算式的叫短除法,和除法的性质差不多,还可以用来求多个个数的公因式:
如24
2┖24(是短除法的符号)
2┖12
2┖6
3——3是质数,结束
得出24=2×2×2×3=2^3×3(m^n=m的n次方)
再如105
3┖105
5┖35
----7——7是质数,结束
得出10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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