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从银行提取现金的程序流程是什么

各单位从银行提取现金的程序流程是什么,第1张

单位的出纳填写提取备用金的单据,交给相关人员审批签字,然后去银行填写取款单或者现金支票办理取现手续。单位出纳从银行提取现金,会导致库存现金增加,资产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银行存款减少,资产减少计入贷方核算。单位出纳从银行提取现金,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公积金提取分为租赁提取以及买房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z件原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本市其他住房)》;

5、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www.outofmemory.cn/yw/1146634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5-16
下一篇 2023-05-1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