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蒹葭》的主题探究

《蒹葭》的主题探究,第1张

蒹葭既可以说是指追求心仪的女子而不得,也可以理解为为实现理想而努力。诗中的伊人既可以是指人,也可以指代美好的事物或者崇高的理想。我的理解是这样,希望对你有帮助。

王国维《人间词话》言:“《诗·蒹葭》一篇,最得风人深致。”

评价之高缘于《蒹葭》具有“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和“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等艺术效果,离不开《蒹葭》一诗本身难以穷尽的朦胧美,以及由这种意境生发开来的艺术美感。

柏拉图认为,艺术是靠想象来骗人的,并以此成为灵魂的陷阱。诗歌只有在这方面展示自身的魅力,那来自灵魂的魅力,诗的意境,才会从“此地”到“彼地”,诗歌才会显示出力量,才能唤起某种意志;反之,如果诗歌的想象空间被剥蚀殆尽,那么诗歌只能是平面展示的文字陈述而不能为诗,艺术魅力更无从谈及。《蒹葭》诗意的空泛虚幻给阐释带来了麻烦,但也因此扩展了包容的空间,使读者拥有了驰骋想象的广阔空间。于是《蒹葭》主题似此又彼的言说不断:有人认为作者在思念恋人,诗的主旨是写爱情;有人说是诗人借怀友讽刺秦襄公不能礼贤下士,致使贤士隐居,不肯出来做官;也有人说作者就是隐士,此诗乃明志之作。当然,种种想象和阐释不排除有牵强之说,但这也为读者提供了甄别和鉴赏优劣的机会,《蒹葭》美的多重属性逐渐为人发现和接受。

美是抽象的诗意,《蒹葭》的艺术美所指之一即主题的多重性,朦胧的主题让人在扑朔迷离的追寻中探究《蒹葭》的美学特质。可是,教材却把“伊人”注为:“那人,指所爱的人。”显然编者把《蒹葭》一诗定为爱情诗。这种先入为主的主观意图实质上剥夺了学生解读文本的权利,原本具有朦胧诗性主题的《蒹葭》在编者“创造性”阐释和解构的话语霸权下,强行挤压了学生和教师思维的艺术空间。本是诗意盎然引人探究的主题,在编者的强行介入下,朦胧的意境已然苍白无力,甚至有悖于新课程标准倡导的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的理念。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曾说过:“人是能够思想的芦苇。思想形成人的伟大,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我们的教学和教材的编写当把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作为终极目标之一。

可是,目前作为学生文学鉴赏主要对象的教材,本应担当砥砺学生思维意志和启发学生探究和创造意识的责任,但某些时候并未慎而行之,编者对文本阐释的主观臆断时有发生。如人教版教参对《行道树》的评价是:“行道树的形象是无私奉献者的形象……赞美奉献者的崇高精神。”这是对教师教学行为指向的某种潜在的限定,似乎是对文本的最终阐释。我接触到的课堂,无论是什么课型,教师无一例外照此解说文本,我们学生的思维里也就从此树立了“行道树”那高大光辉的形象。可是,如果我们细读被编者删去的原文的开头部分——“每天,每天,我都看见它们,它们是已经生了根的——在一片不适于生根的土地上。有一天,一个炎热而忧郁的下午,我沿着人行道走着,在穿梭的人群中,听自己寂寞的足音,我又看到它们,忽然,我发现,在树的世界里,也有那样完整的语言。我安静地站住,试着去了解它们所说的一则故事”和结尾部分——“落雨的时分也许是我们最快乐的,雨水为我们带来故人的消息,在想象中又将我们带回那无忧的故乡。我们就在雨里哭泣着,我们一直深爱着那里的生活——虽然我们放弃了它。立在城市的飞尘里,我们是一列忧愁而快乐的树……我知道,那是我自己的”,毋庸置疑,《行道树》并非是一曲无私奉献者的赞歌,教参的评价只是编者一厢情愿的阐释。可就是这种无意却有意的霸权解读,把原本朦胧多义、色彩缤纷的主题阐释得僵硬呆板而索然无味,甚至让人怀疑编者有贴标签的作秀嫌疑。浙江温州二中吴积兴老师认为:“编者按照自己的意图将行道树进行了修建,迷惑了读者。”(吴积兴《被阉割的〈行道树〉》)这如同《蒹葭》中编者对“伊人”的注解一般,不仅迷惑了学生,还消解了文意(诗意),颠覆了原文(诗)的美感。

接受美学认为,教材是潜在的文本,而不是现实的文本,它只有在师生创造性阅读中才能获得存在和生命。这种鲜活的生命存在于读者(师生)的探究和“文本对话”之中,文本的空间无法人为丈量,但文本孕育的生命我们却可以去追寻,这就是我们对文本的各种合理的阐释。而一旦学生解读文本的身份缺位,文本的阐释权利被编者或者教师垄断,那么我们的课堂就将失去生命。

我们应当相信个性多姿的学生在进行文本再创造时能够赋予文本鲜活的生命。

以风为主题的诗如下。

《无题》——李商隐,《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李煜,《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岑参,《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杜甫,《雨霖铃寒蝉凄切》——柳永,《行路难其一》——李白,《春夜喜雨》——杜甫,《春日》——朱熹。

诗介绍

诗,又称诗歌,是一种用高度凝炼的语言,形象表达作者丰富情感,集中反映社会生活并具有一定节奏和韵律的文学体裁。

诗乃文学之祖,艺术之根。诗是一种阐述心灵的文学体裁,而诗人则需要掌握成熟的艺术技巧,并按照一定的音节、声调和韵律的要求,用凝练的语言、充沛的情感以及丰富的意象来高度集中地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类精神世界。

孔子认为,诗具有兴、观、群、怨四种作用。陆机则认为:“诗缘情而绮靡”。在中国古代,不合乐的称为诗,合乐的称为歌。另外,《诗》也是我国古代文学作品《诗经》的本名(西汉时期《诗》被命名为《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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