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元器件的存储条件及有效期的标准及标准来源是什么?

电子元器件的存储条件及有效期的标准及标准来源是什么?,第1张

电子元器件必须储存在清洁、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除另有规定外,仓库的温 度和相对湿度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a.温度: -5~30℃; b.相对湿度:20%~75%; 仓库储存环境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有限储存期的长短。

对静电敏感器件 (如 MOS 场效应晶体管、 砷化镓场效应晶体管、 CMOS 电路等) , 应存放在具有静电屏蔽作用的容器内。

对磁场敏感但本身无磁屏蔽的电子元器件,应存放在具有磁屏蔽作用的容器内。

油封的机电原件应保持油封的完整。

具体如下表:

电子元器件是电子元件和电小型的机器、仪器的组成部分,其本身常由若干零件构成,可以在同类产品中通用;常指电器、无线电、仪表等工业的某些零件,如电容、晶体管、游丝、发条等子器件的总称。常见的有二极管等。

电子元器件包括:电阻、电容器、电位器、电子管、散热器、机电元件、连接器、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声器件、激光器件、电子显示器件、光电器件、传感器、电源、开关、微特电机、电子变压器、继电器、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各类电路、压电、晶体、石英、陶瓷磁性材料、印刷电路用基材基板、电子功能工艺专用材料、电子胶(带)制品、电子化学材料及部品等。

电子元器件在质量方面国际上有欧盟的CE认证,美国的UL认证,德国的VDE和TUV以及中国的CQC认证等国内外认证,来保证元器件的合格。

场所:立体式货架仓库: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仓库保持通风、通光、通气、通道通畅状态,严禁吸烟,禁止违章用火、用电并做好防火工作,消防标识明确。4.2.2 贮存条件和期限 (1)无特殊要求的物品(合格原材料、半成品) 存储条件:遮阳、常温、保持通风,干燥。 (2)储存期限 ①电子元器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②塑胶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③五金件的有效储存期6个月; ④包装材料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⑤成品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特殊要求的物品 针对特殊要求的物料根据存储要求存放。物料类别 存贮相对 温度 贮存相对湿度 存贮高度、容器 贮存期限 锡膏、胶水类 2-10℃ 无特殊要求 冰箱、冰柜 根据保质期规定电子元器件 20±5℃ 40%~70% 电子仓,标准包装 12个月4.4防护4.4.1 电子仓防护要求 4.4.1.1 电子仓要求有防静电地板,人员必须按照防静电的要求,着装防静电服,佩戴防静电手环。 4.4.1.2 要求按物品的类别分区存放,易燃易爆品要求有适当的隔离措施,针对特殊要求的物品应有显著的警示标识或安全标识。4.4.1.3 物料摆放整齐,存料卡出、入库内容规范,做到帐、物、卡相符。4.4.1.4 物品不可直接落地存放,需有托盘或货架防护。 4.4.1.5 物料叠放要求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一个托盘只能放置同一种物料,堆放高度有特殊要求的依据特殊要求堆放,但最高不得超过160cm。4.4.1.6 散料、盘料及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存放具体参考相关规范。 4.4.1.7 对有防静电要求的物品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法:装入防静电袋和防静电周转箱存放等。4.4.2 原材料防护要求4.4.2.1 主要针对产品元器件、PCB板、五金件、塑胶件、包材等的防护。4.4.2.2 电子元器件应充分考虑防尘和防潮等方面的要求。 4.4.2.3 对于真空包装的PCB光板、IC 等要将其完好包装,不能让铜箔和引脚直接暴露在空气中,以防止产品氧化。4.4.2.4 针对特殊原材料的防护请依据其要求进行防护。 4.4.2.5 对于有引脚的元件特别是IC等引脚容易变形的元件在盛装时要采用原厂的包装形式,避免元件引脚变形导致不方便甚至不能作业。4.4.2.6 原材料防护见下表防护作业过程 防护设施或设备 防护要点 责任部门元器件 库房、工位架、防静电袋、防静电箱 静电防护 物流部PCB板 库房、工位架、防静电袋、防静电箱 静电防护 物流部五金件 库房、工位架、纸箱、胶筐 磕碰、划伤 物流部塑胶件 库房、工位架、纸箱、胶筐 挤压、磕碰、划伤 物流部包材 库房、栈板 防雨防潮 物流部附件及配件磁铁 库房、工位架、栈板、纸箱纸箱、胶筐 防雨防潮与其他五金件隔离 物流部物流部4.4.3 成品仓防护要求4.4.3.1 要求防雨防潮,遮阳,保持通风干燥。4.4.3.2 出、入库要轻拿轻放,严禁乱摔、乱抛。4.4.3.3 堆放合理,严格按照成品要求的堆放层数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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