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一个物联网公司需要什么?

注册一个物联网公司需要什么?,第1张

注册物联网公司需要一下条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z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z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z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扩展资料:

公司地址注册条件

1、若是本人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身份z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z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2018节日法定节假日共11天,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清明节)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6日至6月18日放假,共3天,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9月24日放假,共3天,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号(星期六)、9月30号(星期天)上班。

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精神,按照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可持续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为平台,以加大资金和政策项目扶持力度为保障,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农民为主体。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基层和农民群众首创精神,增强服务意识,引导、带动、扶持农户增收致富。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凡是有利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土地流转形式和规模经营方式,都应当倡导和鼓励。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要结合当地实际,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综合考虑生产力水平、非农化程度、劳动力转移速度和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效率,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农业改造升级,走吉林特色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道路。
四是坚持稳粮优先。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优先受让农户流转土地,优先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先扶持资金和项目,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产量持续稳定增长。
五是坚持统筹发展。要把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放在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谋划,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科学制定规划,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和城市发展等规划有序衔接,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经济协调联动发展。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登记制度
(三)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推开,2017年基本完成。在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土地权属、面积、四至,强化对农户土地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总体上要确地到户,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账实不符、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能。以二轮土地延包和现有土地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定承包地归属。坚持依法规范 *** 作、严格执行政策,防止清查摸底不彻底、面积实测不准确、问题梳理不全面、公开公示不到位等问题出现。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扩大成果应用。坚持分级负责,强化县乡两级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各地财政预算,省财政给予补助。
(四)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部署,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具体实现方式,把农村土地所有权证书和承包经营权证书由“两证”分离成“三证”,分别颁发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证、农户承包权证和土地经营权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保障农户放心流转土地,经营主体放心经营土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和经营权证颁发试点工作,逐步在全省推开。2015年开始,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经营权证颁发工作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同步推进。组织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经营权证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
三、鼓励多形式、多主体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五)积极创新经营形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家庭承包农户,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鼓励和支持农村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长期流转。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引导农户自愿“互换并地”、“化零为整”,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促进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把农村土地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从事联户规模化经营,合作化生产,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允许农户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参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依法托管农户承包地,实现整组、整村集中连片流转,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托管。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土地流转给非本村(组)集体成员或村(组)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流转并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
(六)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充分发挥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和环节的优势和作用,实现各类规模经营主体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分级分类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工作,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家庭农场建立专业经济类协会,加强相互交流与联合;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带动其他农户共同发展。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鼓励合作社开展联合合作,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社对接等直供直销。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鼓励企业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开展产前产后服务,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农户”或“订单农业”;鼓励农业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和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四、加大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七)实施资金扶持
各级政府要制定扶持政策,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扶持,通过奖补、贴息等方式激活农村土地流转各种要素,增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和扩大再生产能力,促进家庭承包经营向规模化集约经营方向转变。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要求,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标准,并给予重点扶持。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
(八)实施项目扶持
粮食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引导资金等项目重点投向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农资综合补贴中20%的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据实结算后剩余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在保持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研究新增部分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的办法或路径,探索建立农业补贴与从事粮食生产等规模经营主体挂钩机制,多生产者多予以政策补贴。对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优先安排。在水源井等水源工程和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上,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并明确农田水利设施的产权及维修养护。在储粮仓建设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适度倾斜,对种植玉米大户(含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予以支持,突破国家规定的每户一套农户科学储粮仓限制。在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项目上,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主体(包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新菜地开发建设,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他相关规划及新菜地开发建设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申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备案的菜地项目竣工验收后,省财政给予投资主体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所在村至县、乡镇或其它村间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予以补助投资。开辟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用电“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用电业务流程,加快办理速度,优惠提供方案制定、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等服务,及时满足规模经营主体用电需求,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九)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加快培育现代职业农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有效解决“谁来种地”、推进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扩大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先行先试,鼓励整县试点。抓紧制定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专门规划,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涉农职业院校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d性学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整合优化各种培训资源,重点培训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和返乡创业农民工以及立志务农的大中专毕业生,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高等院校和农民合作社组建农业生产培训基地,积极培养大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新型职业农民后备人才。
(十)实行税收、工商优惠政策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税务登记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免收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按规定免征印花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税法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支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利用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进行融资。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注册商标,争创著名、驰名商标。
(十一)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要求,统筹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充分保障规模经营主体用地需求。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农业用地(包括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简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程序,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由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乡镇政府将用地协议、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十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制
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力争到2015年将试点扩大到粮食主产县,并逐步实现全省覆盖。同时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规范 *** 作流程。创立农业发展基金,创新财政资金支农方式,带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进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贷款、担保试点,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贷款利息和担保费予以补贴。规范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试点。扩大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向林地、参地、草地、水面等领域拓展。探索标准化牧业小区固定资产担保贷款试点。开展“粮食银行”、“土地银行”、“林业银行”试点,赋予粮食、土地、林业等资源资产金融产品属性,开展托管融资服务。开展玉米、大米、人参等农产品期货交易套期保值试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实现玉米、水稻、大豆等三大粮食作物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
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十三)鼓励农民进城
支持农户自愿将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长期流转。依法保护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被征用的依法享有相应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集体土地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量化成股,分配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发放股权证,实现农民“持股进城”。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促进农业人口到城镇有序落户。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加快发展小城镇,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入镇务工经商,就近就地解决劳动力就业。支持规模经营主体,优先吸纳出让承包地农户务工务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信息网络平台,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向省内外、境外输出,实现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为发展规模经营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十四)多渠道解决进城农民住房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探索用农民宅基地换取城镇住房,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对进城农民原宅基地涉及整理复垦的,支持结合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政策开展宅基地换房,通过整理宅基地节约的土地,在优先复垦耕地、满足农村发展用地的前提下,节余土地可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用于城镇建设,有偿供地后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农村和农民。鼓励企业和个人为进城农民提供租赁式的社会化公寓,培育小户型房屋租赁市场,按国家相关规定免除住房租赁税费;鼓励金融机构为建设和购买住房用于租赁的企业或个人提供低息长期的银行贷款。
(十五)完善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制度
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减少流转土地农民的后顾之忧。鼓励流转土地的农民走出农村到城市创业,进城农民在就业、经商、子女入学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流转土地的农民到城市自主创业和兴办实体的享受城市下岗职工各项优惠政策。流转土地的进城农民家庭,在城镇连续居住和参加社会保险超过一定年限、满足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享有居住地城市低保待遇。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流转土地农民,可按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居住地分散五保条件的,与城市“三无人员”制度相衔接,凭当地民政部门出据的《农村五保供养证》和享受五保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居住地城市“三无人员”保障待遇。居住在农村、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流转土地农民家庭,可以申请居住地农村低保。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和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减免费用。
六、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
(十六)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各地要依托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到2018年,利用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基本建成以县乡为主体的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要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设置交易大厅,为农村土地流转双方搭建交易平台,提供信息采集发布、法律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登记备案、纠纷调处等服务,并推广使用农业、工商部门制定的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村级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收集、提供流转信息,协助农村土地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服务主体可以开展信息沟通、委托流转等服务,但禁止层层转包从中牟利。逐步形成县乡有服务中心、村有服务站,上下贯通、分工明确、覆盖全省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各地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
(十七)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
培育面向规模经营主体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承包式等服务模式,拓宽农技推广、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市场和农业信息收集发布等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范围。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指导性目录,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在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对规模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争取国家将我省列入农机融资租赁服务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农机社会化服务对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服务和主体作用。打造全省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快玉米、水稻、设施蔬菜物联网示范点扩建进度,扩大手机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服务范围,发挥农业信息技术对农业规模经营的促进作用。完善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开展面向规模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
(十八)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由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奖励政策,对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成绩突出的,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奖励。对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开展得好、符合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条件的村,各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给予支持。以土地规模经营的方式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村,市县两级政府要优先落实村级发展留用地政策,依法依规为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确定留用地比例、具体地块以及开发利用和经营方式。
七、加强土地流转行为监管
(十九)建立完善土地流转监管制度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等部门建立流转土地用途监管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减少。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格查处将设施农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严格农村集体土地用途管制,禁止非农,限制非粮,严禁未经批准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备案管理。对改变农业用途,在基本农田上从事种树、挖鱼塘、建造永久性固定设施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及时纠正查处。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各县(市、区)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探索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按面积实行分级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浪费农地资源、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遭受损失;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查,查验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妥善调处土地流转纠纷
加强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各县(市、区)仲裁机构和乡村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在土地流转纠纷方面的调解作用。利用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健全和完善协商、调解、信访、仲裁、司法保障等相结合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落实仲裁工作经费,及时有效解决土地流转纠纷。
八、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
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牵头,农业(农经)、财政、发改、国土资源、住建、水利、林业、人社、民政、公安、税务、工商、粮食、金融保险、畜牧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引导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农业(农经)部门,由其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各地要强化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建设,配齐人员编制,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国土部门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用途监管,严禁用地单位改变土地用途;财政部门要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人社、公安、住建、民政等有关部门要组织落实农村劳动力就业、进城农民落户和住房、农村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金融、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将引导、扶持、监管和服务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提上重要位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推动全省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新成效。
2015年5月5日

使用应用层协议提供可靠性。

TCP是传输控制协议,是一个可靠的面向连接的协议。它允许网络间两台主机之间无差错的信息传输。

UDP 是用户数据报协议,它采用无连接的方式传输数据,也就是说发送端不关心发送的数据是否到达目标主机,数据是否出错等。收到数据的主机也不会告诉发送方是否收到了数据,它的可靠性由上层协议来保障。

从结构上划分,物联网应用层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物联网中间件:物联网中间件是一种独立的系统软件或服务程序,中间件将各种可以公用的能力进行统一封装,提供给物联网应用使用。

2、物联网应用:物联网应用就是用户直接使用的各种应用,如智能 *** 控、安防、电力抄表、远程医疗、智能农业等等。

3、云计算:云计算可以助力物联网海量数据的存储和分析。依据云计算的服务类型可以将云分为:基础架构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服务和软件即服务(SaaS)。

1、京东农牧结合自身AI技术,研发了一套适合猪场环境使用的现代化物联网设备,比如智能摄像头、喂猪机器人、巡检机器人、伸缩式半限位猪栏等等,极大地解放了猪农。
2、网易作为跨界发展互联网农业的带领者,网易味央在过去七年中自创了一套全球第四代养殖模式,受到国内外专家的一致好评。而通过这种高科技、高福利养猪方式养出的猪肉,也得到了美食家和消费者的普遍好评。据公开报道,网易味央养猪场坐落在浙江安吉,整个猪场采用的是智能养殖方式,生活在猪场里蹲马桶、听音乐等丰富的场景。
3、腾讯公司宣布,筹备近两年的“AI生态鹅厂”已在贵州贵安新区完成项目主体建设,预计于年内投产运行。因QQ企鹅形象,腾讯公司一直被外界冠以“鹅厂”之名。此次开办真正的饲养鹅厂,腾讯表示,是其布局互联网+农业、AI+农业、以及智慧零售的一次新尝试。企鹅所需饲养条件较高,目前腾讯将先以贵州平坝灰鹅作为试点,未来或考虑引入天鹅和企鹅。
4、百度人工智能正全面展开国民经济产业层面的应用落地。利用人工智能的方法,建立起以“气候、土壤、农事、”等多位一体的农田标准化种植模型,通过遥感等工具,来精准的判定公众次序、什么地种什么作物用什么话费达到收成最大化,同时协同的还有及时发现病虫害,并做到精准施药。从而达到农民有效节省农药支出、耕作产出提高、粮食农药残留降低等最终目的。

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现就本市“互联网+”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抓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和培育“四新”经济的契机,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对接国家战略,突出上海互联网产业基础和优势。以创新、开放和包容的“互联网+”思维改革创新,打造“互联网+”产业融合新模式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宽松生态环境,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民生改善,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形成对长三角乃至全国的产业辐射带动能力,确立形成上海“互联网+”发展新优势。

(二)推进原则
1需求主导,融合创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融合本市制造业、服务业基础优势,深化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网络众包、云制造等,贯通和共享全流程数据,创新业务模式,推动交叉融合领域多点突破、融合互动和跨界发展。
2资源整合,普惠民生。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支撑,借助互联网实现资源开放、实时、平等、低成本对接供需方,形成全民参与的互联网生态圈,打造具有平台化支撑的民生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
3开放共享,安全有序。以开放包容的思维进行产品创新、组织创新、模式创新,共享资源要素,提高资源利用率;完善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的标准规范体系,增强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形成安全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
4宽松环境,创新监管。突破体制机制障碍,营造“互联网+”宽松制度政策环境,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促进创业创新;结合互联网思维,重构政务服务系统逻辑,创新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实现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有利于互联网创新的宽松制度环境,确立上海互联网发展的优势地位。
——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保持互联网经济高速增长态势,引进和培育并举,打造以开放创新为特征的互联网经济新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融合互联网思维,革新产品制造、生产组织和市场服务方式,带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
——营造互联网发展新环境。有效破除互联网融合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形成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强化“互联网+”发展基础资源支撑,健全制度、资本、文化要素,形成上海“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新型生态圈。
——打造互联网城市新品牌。通过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和政府服务创新,有效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努力将上海建设成创新动力强劲、产业特色鲜明、企业规模聚集、品牌效应显著的“互联网+”产业名城和融合示范城市。

二、专项行动
“互联网+”加速经济转型升级,通过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做强实体经济,带动产业升级;“互联网+”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互联网向衣食住行等诸多民生领域加速渗透,整合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营造普惠化的移动智慧生活,实现智慧民生、信息惠民;“互联网+”推动城市管理创新,借助互联网思维,推动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等领域科学、快速、有效的运行管理,促进互联网与政府关键要素职能的深度融合,助力建设开放、透明、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项1:互联网+研发设计。依托互联网及时响应客户的设计需求变化,灵活开展创新研发设计,通过智能化的人机交互、协同、决策和执行,提升设计效率和质量。打造相互合作的虚拟空间,开发基于互联网的结构系统协同优化设计软件,形成具有良好的容错能力、可扩展,以及分布式、开放的互联网智能设计体系结构。发展个性化产品云设计,借助云平台和互联网,将客户个性化的需求有效传导到产品设计,以模块化、标准化的部件构建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建设“设计众包”协同平台。发展基于制造工艺的产品模块化设计,推动制造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共建设计平台,创新开发模式和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专项2:互联网+虚拟生产。通过互联网实现虚拟集成环境下的生产模式,综合运用仿真、建模和分析技术,增强虚拟生产的决策与控制。建设虚拟生产平台,包括生产计划仿真分析与优化、虚拟生产环境布局、虚拟设备集成、虚拟计划与调度等模块。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虚拟制造体系结构,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动态、分布、合作虚拟模型集成,制造各阶段的信息集成和关联。促进互联网与车间的数字化、3D仿真融合,在产品装配、制造工艺、生产过程等生产环节实现仿真、评估和优化,实现设计对虚拟生产的指导和虚拟生产对设计的反馈验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国资委)
专项3:互联网+协同制造。以敏捷制造、柔性制造、云制造为核心,集成各类制造资源和能力,统一行业标准,共享设计、生产、经营等信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搭建协同云平台,支持海量资源统一管理及d性架构,实现松耦合、紧耦合等形式的协同制造模式。推动个性制造信息服务,实现个性化、小批量制造生产,打造在线需求与营销服务平台,推动小规模定制产品的互联网制造。建设基于CRM的云制造平台,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以统一的质量管理要求,促进企业间生产资源的集成。(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国资委)
专项4:互联网+供应链。利用互联网同步信息流与物流,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推动供应链管理向互联网模式转型。推动供应链的电商化,借助云平台和互联网技术,推动供应链节点网络化,优化改变供应链流程,形成全新商业模式。打造垂直电商供应链,培育个性化需求的多品种、小批量智能制造新模式,发展面向个性化市场的垂直电商。建立供应链管理平台,借助物联网的感知信息,监控智能供应链的专业工具和智能化供应链决策系统,推动供应链网络协同规划和自动制定决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专项5:互联网+智能终端。融合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提升传感器、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汽车、可穿戴式设备等终端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支持传感器智能化,面向工业控制与安全监测需求,实现多传感器和多参数综合测量、自诊断、数据处理以及自适应能力的在线控制。加大数控系统研发,提高高档数控机床运动控制、逻辑控制和全息人机交互等系统的智能化、标准化、通用化水平。大力发展互联网汽车,集成新能源、智能语音、车路协同、辅助驾驶、无人驾驶等技术,打通汽车全生命周期和互联网生活圈。提升机器人智能化水平,围绕工业机器人、医疗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领域,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突破人工智能识别控制等技术。创新发展可穿戴式智能设备,通过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应用服务能力,联合芯片、软件等上下游企业更好地实现软硬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专项6:互联网+能源。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加强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协调匹配,加强对能源生产、调度、输送、消费的信息监测,努力实现电力供需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实现燃气管网数字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智能调度,加强对能源数据的分析挖掘与预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发展分布式能源网络,推动微型燃机、可再生能源利用、储能、智能微网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推进核心港区岸(港)基供电建设并扩大应用范围,逐步建成包含分布式能源系统、储能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能源用户端等环节的开放共享能源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专项7: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互利金融,以丰富的业务形态、创新的服务形式、多样化的参与主体,促进形成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新兴金融模式,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发展新兴金融模式,鼓励符合规定的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网络借贷、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商业模式创新,为优秀产品、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完整的金融解决方案。创新金融支付手段与渠道,完善移动支付产业链,推广便民金融服务。提升信息安全与信用保障,加强移动支付、网上交易安全研究,完善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及隐私的安全保护政策,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支持建设面向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用服务体系,发挥信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基础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市通信管理局)
专项8:互联网+电子商务。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构建完备的电子商务产业链体系。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商园区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建设电商创业创新空间。推进电子发票试点,推广电子合同应用,完善电子商务统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质量检测机制,打击互联网侵权假冒行为。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等新兴渠道发展网络营销新模式。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医药等行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开展生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服务,探索推进上海与华盛顿州“互联网+”商务发展合作机制。推进跨境电商创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对标国际规则,参与国际贸易商品分类标准协调制度的应用和制定;推动虹桥和浦东两大机场兼具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和出口业务功能;鼓励和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以“海外仓”的模式开展出口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专项9:互联网+商贸。借助互联网实现传统贸易向服务贸易升级,实现产业链整合、供应链集成、价值链提升及生态链维护;重构商业模式,从租售模式演进为信息、物流、互联网金融等创新盈利模式。促进商品交易,探索建立要素交易指数,实现要素市场交易数字化和网络多元化,增强大宗商品市场和专业市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转变零售业流通方式和经营方式;通过建设网上超市等,实现互联网技术与现代连锁业的有机结合。完善智慧购物,大力推广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通过移动支付与消费者联系互动实现消费闭环,渗透融合购物场景,推广智能导航、精准服务、移动支付等智慧商圈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专项10:互联网+文化娱乐。提升基于互联网的娱乐应用规模,重塑娱乐产业链,鼓励用户娱乐消费习惯的改变。丰富内容创作,促进发展UGC、PGC等内容创作模式,支持研发原创内容、移动内容、热点内容、高清内容等创新内容产品。创新平台服务,面向数字互动娱乐、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网络出版、数字音乐等领域,推动建设海量内容加工处理平台、内容发布流通平台、实现高清播放的内容播控平台。创新营销模式,探索互联网新媒体营销,鼓励互联网文化娱乐和文学、影视、教育等其它产业进行深度跨界合作,探索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业态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通信管理局)
专项11:互联网+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与互联网融合,实现农业生产过程的精准智能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进第二阶段农业物联网工程建设,构建农业物联网产业创新体系、应用服务体系和标准体系,促进农业物联网节本增效,提升区域整体应用水平。优化渔业应用指挥调度系统,维护中国海洋权益、保障渔船渔民安全,构建政府与渔民“看得见、通得上、听得见”的指挥调度系统。优化农机调度管理,实现农机精准定位、田间作业质量监控和跨区作业调度指挥。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全过程监管。建立地产蔬菜电子化档案管理,实现绿叶菜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粮经结合、种养结合、机农结合等模式的家庭农场发展;推动农业数据开放、人才培养等,集聚涉农信息资源。打造农业互联网平台,延伸拓展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构建农资电商、农产品交易、农村物流、农技服务及农村金融等领域一体化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农产品营销模式,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探索种养环境、生产过程的远距离视频体验,大力发展点到点直销、全程冷链物流配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新型农产品营销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委)
专项12: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互联网模式和业态创新,在信息技术架构、融资、信用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系统支撑、降低社会创业门槛。引导C2B规模定制,在智能硬件、手机、服饰服装、家居产品、汽车等大宗消费品领域,开展规模定制。发展众包业务,将大规模个性化分散式需求与分散式设计生产服务零距离对接,推动创新设计领域的众包。促进线上线下O2O融合,鼓励各类社会服务与互联网融合,推动在线商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制造服务融合模式,支持制造企业由销售产品延伸至销售服务,转型为“产品+服务”的混合商业模式。(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专项13:互联网+众创空间。引导形成创新文化和创业氛围,为创新创业提供智力资源和资金扶持,构建线上交流合作,线下路演活动、导师辅导、融资对接等多层次的创业生态体系。鼓励建设众创、极客等平台,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文创园区、科技园区等,为新型业态发展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众创空间服务平台,提供自由开放的协作环境,鼓励跨界的交流,促进创意的实现以至产品化。打造垂直领域创客空间,提供包括路演中心、创客训练营、孵化中心等功能区,以及创意餐饮等生活服务区,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和种子基金、产业基金,为入驻的初创企业提供包括产品设计、托管、融资、清算、交易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文创办)
专项14:互联网+交通。借助互联网平台,促进交通出行信息的开放与共享,改善市民的出行体验,提升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水平,形成“线上资源合理分配,线下高效优质运行”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推进智能化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推出多种客运方式整合衔接的出行服务APP,通过新媒体手段多平台及时发布路况、交通运行等信息,提供停车信息服务、车载信息服务,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完善电子收费系统,扩大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覆盖面,推进公交卡长三角区域互联互通,扩大公交车WLAN覆盖范围。探索“三网合一”智慧交通体系,以智慧照明系统为信息物理载体,在全市道路上设置大量智能交通控制端,推动智慧照明与车联网、交通网、位置网的融合,探索形成未来智慧城市的信息物理系统。(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专项15:互联网+健康。加强互联网和医疗、养老、健身等领域的融合,创新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医疗模式的变革。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医疗机构的综合预约和转诊体系,实现就诊前、就诊中和就诊后服务的全覆盖;基于健康物联网和可穿戴设备建立慢性病综合健康管理体系、妇幼保健综合健康服务体系和中医健康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互联网配药及购药服务平台,对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患者电子处方的信息交换,探索基于执业药师的互联网购药服务模式。建立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为老服务门户和为老服务数据库,完善养老服务供给、行业管理等信息系统;建立养护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建设群众体育健身信息服务体系,为市民提供体育场馆查询预订、体育健身指导及体质监测等服务,促进科学健身。(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专项16:互联网+教育。发挥互联网技术支撑作用,创新教育服务模式,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促进教育公平。通过营造互联网教育学习环境,建设大规模智慧学习平台,提供互联网教育服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鼓励研发新型教育产品,完善教学评估体系,提高学习效率,创新教育传播渠道,提升教育用户体验。丰富互联网教育内容,推动互联网教育内容提供商大力开展教育内容产品开发,支持内容创新。鼓励教育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网络教育新模式探索,鼓励学校开展“翻转课堂”等教学创新,推动高校开展网络学分认定与学分互认。(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专项17:互联网+旅游。满足旅游需求感受,促进传统旅游服务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和升级。加强景区智能化管理,实现网络门票、电子门票与传统门票的组合票务,建立终端多容、语种多样、内容多选择的自助讲解数字平台,提升景区数字监测平台的预防预警、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建设旅游服务在线平台,支持发展综合型、特色型旅游服务在线平台,提供游客行前、行中、行后所需的线路规划、信息查询、个性服务推送,以及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停车、门票预订购买、摄影摄像等一站或多站式服务。促进旅游生态链融合,推动在线平台和传统旅行社、酒店、航空、餐饮、景区文化、天气等各个细分市场的多元、多维度融合,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和用户体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专项18:互联网+智能家居。结合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创新家居产品和服务,构建网络化、智能化、便利化的居住环境,实现新时代家居生活智能化。打造智能家居开放平台,推动传统硬件厂商、互联网企业、系统集成商和第三方开发者围绕开放平台创造丰富的应用,培育具有资源整合能力的开放平台,挖掘和满足用户的需求。提升家居产品消费体验,围绕家居安全防护、监控以及家庭自动控制,将住宅电子集成产品的基本功能和附属服务与用户生活场景连接,实现产品到服务的智能化。构建互联网家居生态链,打造智能家居厂商、开发者、投资者、云服务平台和跨平台合作等完整的生态链,使家居产品具备互动、社交、网络等功能,从产品、社交、硬件、网络等属性方面实现变革。(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专项19:互联网+公共安全。提高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多方协作、快速处置的城市安全管理模式。加快图像监控、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类社会资源共享共用机制。基于物联网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实现公共场所的电梯等设备运维数据的动态监管。保障信息安全,提升网络安全检测评估、监测预警、态势感知、灾难恢复等基础支撑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平台体系,涵盖城市监测预警体系、信息接报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急信息发布平台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
专项20:互联网+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服务能级,着力构建泛在、融合、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水准,推进互联网在城市运行和管理中的应用,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等生产基础设施集约化、智能化改造,加强城市管网、排水防涝、消防、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互联网化改造。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向平台化转型,推动基于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公共云平台、重点行业云平台、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基础设施。构建政府开放数据资源,社会发掘资源价值的数据生态系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公开数据的开发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通信管理局)
专项21:互联网+电子政务。将互联网与政务管理有机结合,构建统一高效、d性扩展、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电子政务应用生态环境,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监管信息服务平台,营造企业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优化政府服务渠道,推动政府服务模式从“一门式”向“一口式”转变,开展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推进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归并,加速政务服务向移动端转移,为市民提供便利服务。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评价模型等技术,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综合监管平台和信用平台与金融、认证、行政执法机构联动,重点针对税务、海关、质检、食品安全、交通、人才、企业投融资等领域开展综合监管服务。打造集污染源监控与环境质量预警一体化、监控精确定位与数据及时共享一体化的先进环境监控与管理体系,完善全市环境要素监测监控网络,实现区域内大气污染综合监测数据实时共享,通过APP、网站等途径发布空气质量指数、污染地图等环保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

不建议在网上问律师,你都不知道对方是否有资质,回答的问题也得斟酌谨慎,都是网友编辑的。

要么去正规事务所,但是挺贵暴利的而且很多隐私问题不好意思问真人,如果你不差钱可以得到最好的服务。

要么性价比最高的就是去找最近很火的那个AI律师机器人,类似Siri那种,你问他,他会系统地回答你,引用某条法律然后跟你解释你的情况。目前市面上大多也收费,有个免费的我最近偶然发现的还挺好用,图1的那个可以试试,图2选择你要问的栏目然后输入问题,虽然我觉得栏目有点少了,但是通常常规覆盖的都有,又免费,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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