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有哪些专业

新疆农业大学有哪些专业,第1张

新疆农业大学开设的专业有:土木工程(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建筑大学合作举办)、农林经济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动物药学、动物科学、生态学、森林保护、植物保护、物流工程、英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人力资源管理等。

新疆农业大学介绍

座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雅玛里克山脚下,巩宁古城遗址上的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

学校前身为八一农学院,隶属于新疆军区,是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建立的第一所本科院校。1958年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更名为新疆八一农学院。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获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国家林业局共建。

学校现有老满城、亚心、陆港、天格尔等四个校区,谢家沟草地试验站、呼图壁牧草试验示范站等7个校属实习基地和329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其中,老满城校区(校本部)占地面积约1500亩,亚心校区占地面积约500亩,陆港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天格尔校区(实习林场)占地面积约15万亩。

百度百科-新疆农业大学

1、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3、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5、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6、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7、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8、新疆职业大学

9、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0、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凤凰网-新疆高职院校将新增56个热门专业

北京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沈阳工程学院、长春大学光华学院、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黑河学院、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扬州大学、金陵科技学院、淮阴工学院、常州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学院、滁州学院、合肥师范学院、铜陵学院、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烟台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农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安阳工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河南师范大学、安阳师范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科技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南华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梧州学院、桂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西南石油大学、四川理工学院、内江师范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宝鸡文理学院、西安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海南大学。

国内开设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学院不少,但是哪所最好呢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物联网工程专业最好的大学有哪些,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1物联网工程专业好大学推荐: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2000年,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如今,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理工为主,理、工、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重点大学。

2物联网工程专业好大学推荐:江南大学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厚重的文化积淀,源起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历经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1958年南京工学院食品工业系整建制东迁无锡,建立无锡轻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无锡轻工大学;2001年无锡轻工大学、江南学院、无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江南大学;2003年东华大学无锡校区并入江南大学。

3物联网工程专业好大学推荐: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古都西安,是一所以发展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是“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卓越大学联盟”成员高校之一。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空军工程系在哈尔滨组建,1966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学院航空工程系。

4物联网工程专业好大学推荐: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是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几所邮电高校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的一所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和优势,在邮电通信行业、信息产业领域,在西部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近年来,学校抓住西部大开发、重庆大建设、信息产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立足行业,服务地方,加强建设,加快发展,2013年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5物联网工程专业好大学推荐: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于2000年6月12日由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04年8月29日,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并入吉林大学。合并前的六所学校,都有着光荣的历史。原吉林大学的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东北行政学院,1950年更名为东北人民大学,1952年经院系调整成为我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58年更名为吉林大学。

6物联网工程专业好大学推荐:中南大学

中南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占地面积5886亩,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现任校党委书记高文兵、校长张尧学。

7物联网工程专业好大学推荐: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校园占地7000余亩,被誉为“森林式大学”。

8物联网工程专业好大学推荐: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属中央和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高校。学校前身是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于1972年合并组建的陕西机械学院。学校现有金花、曲江、莲湖3个校区和大学科技园,占地总面积1352万平方米。现设15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学校设有23个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其中有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陕西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9物联网工程专业好大学推荐: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是一所有百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拥有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文章首发:高考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0995
第三条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分为学院本部、屯河校区、东泉校区三个校区。
第四条 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为普通高职,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普通高职学制三年,民语言类需另预科一年。
第六条 学院承诺诚信招生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新疆首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位于昌吉市,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大型龙头企业集聚,拥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及就业环境,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学院有四个校区,占地6000亩。建有17万平方米图书信息大楼,有纸质图书9389万册,电子文献165万册,纸质期刊1728种,电子期刊3778种;建有信息中心和设备一流的校园网;建有14万平方米的实验实训大楼,具有职业氛围的实训基地 (含实训室)90余个;与企业合作,建立了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238家。
2020年学院安排48个招生专业(42个高职、3个四年制应用本科“4+0模式”、3个五年制应用本科“3+2模式”)。其中种子生产与经营、畜牧兽医、园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8个专业为国家级重点专业,水利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等7个专业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机电一体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为自治区四年制应用本科和五年制应用本科试点专业。建成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7门,院级精品课程50门,开发工学结合教材21部,建成国家职业教育作物生产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
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万余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中组部“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 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 人、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 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2人和杰出教师1 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4年度影响力人物1 人、教育部最美思政课教师1 人,自治区天山领军人才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6 人,自治区教学能手6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4 人、“天山雪松计划”1 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1 人。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 项(主持4 项,参与1 项),建成教育部、财政部职业教育作物生产技术专业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并获升级改进项目,联合主持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承担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1门课程建设。
学院设有专门的就业指导办、校企合作办、创新创业学院,为学生的就业与创业提供专业服务。2003-2019连续17年学院就业率名列新疆高校前茅,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名列前茅,并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首批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称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院长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全程监督。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在招生委员会中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理工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史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类、双语类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理工优先录取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文史优先录取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民族语文;三校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五年制应用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考试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据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无外语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十八条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z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生,文科类专业:2900元/年·生,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生,英语类专业:3500元/年·生;高校校企联合办学专业: 6800元/年•生;应用型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照联合培养本科院校标准收取。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激励学习、表彰先进,学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分别为“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苗永清奖学金、企业冠名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民语言类预科一年免收学费、住宿费。同时,应征入伍的学生及到基层就业的学生还享受返还学费的资助政策。学院资助覆盖率达718%,并积极配合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将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z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第八章 招生专业
第二十七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学院通过校园网(>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在毛主席和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于1952年8月由王震将军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1995年4月21日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学校以农业教育为优势,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学科领域,以应用学科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本科教育为主要办学层次,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大学科门类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学校以农立校,特色兴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围绕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能力强的创新人才。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农业大学(XINJ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758。
第三条 为了保证新疆农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新疆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新疆农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本科学制4年。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5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八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新疆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九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新疆农业大学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新疆农业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设定提档比例。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项目(排球)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者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后方可填报我校,高考成绩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合格者,我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即填报专业志愿考生的优先级大于服从调剂考生优先级;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原则,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均按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国贫县、区贫县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所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5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双语类考生的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5分;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双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0分;报考农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专业的双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0分。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相关政策执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开设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俄语)。以上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报到入校后一律不得转专业,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学生的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报考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的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二十二条 我校2020年面向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按学科大类招生的专业有6类:林学类(包含林学、园林、森林保护)、植物生产类(包含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艺)、动物医学类(包含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包含环境科学、生态学、草业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以下方面进行复查: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z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四条 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 它
第二十五条 办学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
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准为:
英语、药学专业学费为38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
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通运输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专业学费为19000元/年。
第二十七条 奖(助)学金情况:
新疆农业大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中粮奖学金、正大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奖学基金;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春蕾计划”助学金、“百草堂·三农情”助学金等助学基金。同时,学校还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以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
第二十八条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毕业z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
邮编:830052
网址:>2018-2019满意度最高的展会
一、2019第十届中国国际现代农业博览会
时间2019427-29
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面积:60000平方米
二、2018中国磷复肥工业展览会(第十九届国产高浓度磷复肥产销会议)
20181109-11
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一楼大厅
三、2018第25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
展会地点: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总展览面积182万平方米
2018-11-5 至 2018-11-9
四、2019第十届中国国际新型肥料展览会(FSHOW2019)
展会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展会时间 20190305至20190307
展览面积:80000多平方米
五、2018第34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全国植保会)
展会地点: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
展示面积100,000多平米
展会时间:2018-11-22 至 2018-11-24
六、2019第十七届华东农资产品交易会
华东地区肥料(农资)产品交易暨信息交流会
展会地点:徐州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时间:20190626 -27
展出面积20000多平方
七、2019第二十五届山东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山东植保会)
展会地点:济南高新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时间:20191021—22
展览面积:60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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