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产品如何做会计分录

加工厂产品如何做会计分录,第1张

对于加工生产的产品成品,可以这样结转做分录:

月末,按照方法将制造费用分摊结转到每个产品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对于分配给产成品的转让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按照销售出去的数量和对应数量的生产成本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企业在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实物捐赠由于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而且以实物捐赠并非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不是企业的经营常态,而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所以会计上不能做收入处理,而应该按成本转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制造费用

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会计分录:

1、代收跨境电商综合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代缴综合税

2、向征税机关上缴税款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代缴综合税

贷:银行存款

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适用于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

1、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2、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扩展资料

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个人单笔交易限值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计算规则如下:

税费=购买单价×件数×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消费税率+增值税率)/(1-消费税率)×70%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固定资产转出做分录如下:

一般分为资产从账面转出时、收到出售款、涉及税金时、结算清理净损益如果为净收益、如果为净损失几种情况

资产从账面转出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收到出售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涉及税金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结算清理净损益:

如果为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为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转移的一般处理: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

2、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复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人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3、其出人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

4、“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第六联出厂时经门卫签注时间、车牌后,第三联由门卫暂存,于当日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接收部门的会计单位凭单核对;

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人厂时经门卫签注入厂时间,车牌后人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接收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门卫签注出厂时间、车牌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此申请运费;第六联由门卫暂存,于次日转送接收部门的会计部与第三联核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转移

一、在建工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建筑工程

(二)安装工程

(三)技术改造工程

(四)其他支出

二、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其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有关测试费用,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工程的实际成本。

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

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包的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本企业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百度百科-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

首先是要明确固定资产的用途,决定了累计折旧的借方科目。例如,用在行政的固定资产,借记管理费用;用在销售部门,借记销售费用;用在生产相关部门,借记制造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特殊情况

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二、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三、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简介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以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直线折旧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折旧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加速折旧法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折旧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扣除预计净残值,因此,在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净值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即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分摊。

内容界限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最低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4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除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其他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此类固定资产包括汽车(小型汽车,越野汽车)、电车、拖拉机、摩托车(艇)、机帆船、帆船以及其他运输工具。

(五)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考虑到现在科技日新月异,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相对缩短等各种现实因素,本条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使企业的折旧扣除额向前提前。本条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六)企业在确定折旧年限上的自主权。

前述所规定的折旧年限,只是各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只是一个基本要求,它并不排除企业自己规定对资产采用比最低折旧年限更长的折旧时限。也就是说,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属性和使用情况,在比本条规定的相关资产最低折旧年限更长的时限内计提折旧。

(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折旧年限的权力。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不同于本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因为考虑到现实情况非常复杂,各种固定资产的属性、使用情况等也会发生变化,若不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而适时调整的权力,容易造成僵化、机械,难以适应实践的需要。所以,根据本条的授权,可以在不修改条例的情况下,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不同于本条所原则确定的各种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会计分录

1、取得 价值构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价款(含增值税)+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合差价+分摊的工程人员工资++专业人员服务费+其他间接费用(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

A、外购不需安装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B、外购需安装的 (1)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买价、运杂费等)

(2)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安装费等)

(3)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

C、自行建造 (1)购买工程物资借:工程物资(含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领用该企业产成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帐面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领用该企业外购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工程物资转做企业存货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工程物资

(6)联合试车发生费用 借:待摊费用……………………一年内摊销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费用

原材料…………使用该企业外购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付工资……………应支付的工资

(7)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 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8)完工交付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9)改扩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10)改扩建变价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在建工程

(11)参照预计可收回净额①与改扩建+(原成本-累计折旧)②熟低确认新的投资成本

借:固定资产

营业外支出………②>;①时

贷:在建工程

D、投资者投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股本)

E、债务重组(1)收到补价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2)支付补价 借: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F、非货币性交易换入(举例)

(1)收到补价

确认的收益=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 (换出资产)帐面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

应交税金和教育费附加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2)支付补价 借: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银行存款

G、接受捐赠 (1)借:固定资产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2)借:待转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H、无偿调入(按调出单位帐面价值+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

I、盘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

入帐价值:1)市价-依新旧程度估计的损耗

2)预计未来现金流量(1不可使用情况下)

(1)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J、出包工程(1)付款或补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x 工程

贷:银行存款

(2)完工交付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折旧

K、租入(暂略)

L、融资租赁 (1)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安装的先入在

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2)分期付融资租赁款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3)期满,资产产权转入企业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融资租赁费用暂略

2、固定资产折旧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A、年限平均法(略)

B、工作量法(略)

C、双倍余额递减法

第一年=固定资产价值 2/使用年限

第二年=(固定资产价值-已提折旧)2/使用年限

依此类推

倒数第二年=(固定资产价值-已提折旧-净残值)/2=最后一年

D、年数总和法

总年数(即分母数)=n+(n-1)+(n-2)+………+2+1 n 为可使用年限

分子:第一年=n;第二年=n-1………依此类推 倒数第二年=2;最后一年=1

举例:

(1)可使用年限为 8 年

分母=8+7+6+5+4+3+2+1=36 第一年比例=8/36

(2)可使用年限为 5 年

分母=5+4+3+2+1=15 第二年比例=4/15

3、后续支出 注意:(1)汽车修理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固定资产装修入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 (两次装修之间

提完折旧,未提完,一次全部记入营业外支出)

4、处置

第一步: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支付的费用

A、投资转出 借:xx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

B、捐赠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C、债务重组 借:应付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D、非货币性交易换出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

贷:固定资产处理

C、D参照前例,双方均可能涉及“营业外收入-xx 收益 (或支出-xx 损失) ”

E、无偿调出 借: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清理

F、盘亏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G、出售、报废

(1)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税率 5%) }……………发生的清理费用


自制材料入库怎么做会计分录
(1)如果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2)如果按计划成本核算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生产成本(实际成本)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实际大于计划的差额记借方,实际小于计划的差额记贷方)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1、外购材料的业务流程及原始凭证外购材料流程及原始凭证
2、原材料取得的核算
(1)外购材料取得的核算
按照双方确认的价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
取得增值税发票时,借记"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材料到达企业并验收入库时,根据入库单,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在途物资"账户
(3)材料已到达或验收入库,党发票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
在材料入库时不作处理,月末按材料暂估价入账,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代认证进项税额"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下月初用红字冲回原材料成本,按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并把"应交税费--代认证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
(4)以预付货款方式采购材料
企业购料发生预付货款时,按预付金额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收到说够的材料时,根据发票等列明的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预付账款"补付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退回多付的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预付账款"账户
3、原材料发出的核算
(1)材料发出的计价方法
①个别计价法,其特征是注重说发出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之间的联系,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即把每一种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②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好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③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2)原材料发出的核算
①企业生产经营等领用原材料
按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
②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的原材料
按实际成本加上不得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贷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
③出售原材料
应按已收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月末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
自制材料入库怎么做会计分录在将公司自制材料放入到仓库而要入账的时候,财务人员也应该要根据公司具体成本核算方式来决定科目的写法另外,对于自制材料的类型要能够分辨清楚,一些简单加工过的材料并不能算是自制材料


供应链的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
答:从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存货管理四部分来讲解
(一)销售管理
1销售合同的签订
合同中规定的交货期,根据交货期,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以备及时发货;
若企业延期交货,客户是否会按一定的比例扣款;
扣款实际上也是一种成本,只不过在账面上减少的是收入;
2正常的销售出库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末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销售退回的处理
借:应收账款-客户(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冲销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二)采购管理
采购发票(应付账款)的审核;并根据采购发票、入库单、付款单进行账务处理,定期核对、清理应付账款;当然,大企业这块有专门的往来会计
1正规的企业采购一般都签订采购合同,这样既保证买方的权益,也保证了卖方的权益
2在审核发票、入库单、付款单时,要保证入库单的数量、名称与采购合同一致,发票的数量、单价、金额、名称与合同保持一致,付款单与合同、发票一致(三个一致),再在付款单上签字审核通过,有问题打回到采购部
3审核发票、合同时注意一下采购价格,这对成本核算、分析有很大的帮助,记住常用材料的价格,帮助我们排查异常数据
(三)库存管理
这里主要指企业的仓库部门,对于材料收发是否进行了真实的记录、存货摆放是否便于领用,存货的保管是否合理等等
①如果企业有购销存系统,材料会计要定期核对出入库单与系统录入情况是否一致,如果企业单据量较大,我们可以抽审,当然也可以以此来考核录入员,让录入人员与库管员互相监督
②小企业或者新成立企业,没有购买相应的软件时是如何进行辅助的库存管理的
③期末盘点(永续盘存制)
主要盘点范围:原材料仓库、辅料库、产成品库、半成品、期末在制品
(四)存货管理
存货收发的计价方法
计划成本下,启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材料的发出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数量_单位计划成本
发出材料分摊的成本差异额=发出材料计划成本_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_100%
供应链有哪些管理要点
1、供应链是一个单向过程,链中各环节不是彼此分割的,而是通过链的联系成为一个整体
2、供应链是全过程的战略管理,从总体来考虑,如果只依赖于部分环节信息,由于信息的局限或失真,可能导致计划失真
3、不同链节上的库存观不同,在物流的供应链管理中,不把库存当做维持生产和销售的措施,而将其看成是供应链的平衡机制
4、供应链管理采取新的管理方法,诸如用总体综合方法代替接口的方法,用解除最薄弱链寻求总平衡,用简化供应链方法防止信号的堆积放大,用经济控制论方法实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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