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民法》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式疑难解答

2021法考《民法》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式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民法》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式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民法》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式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请问埋在地里的植物,比如花生土豆红薯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答案】如果还未收获那么就是不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则属于动产。

2、问题:乙无权占有一块手机,甲通过威胁乙购买了这块手机,请问甲是善意的吗?

【答案】善意是指对于无权处分的事实不知情,而不是看购买的行为。虽然甲的行为是胁迫行为,可以被撤销,但是甲并不知情乙无权处分的事实,并不影响甲善意取得。

3、问题:请问善意取得中的公示,是否也包括观念交付的情况?

【答案】善意取得中的公示,包括观念交付中的指示交付、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

4、问题:如何理解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

【答案】他物权可以善意取得就是地役权、担保物权等权利也可以善意取得。 物权可以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 简单的说,自物权就是权利人对于自己所有的物所排他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他物权则是指,权利人对于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物,而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他物权一般不包括处分的权利,因为只有享有所有权的人,才能合法行使处分权。他物权往往不能排他享有。常见的他物权有:地役权、地上权、典权等等,此外,除了这些用益物权以外,所有的担保物权也是他物权。

5、问题: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是转让的财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请问他物权(如抵押权)的善意取得,是否需要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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