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英语

国王的英语,第1张

国王的英语 国王和皇帝到底有什么区别?

国王和皇帝的最大区别在于一个是日耳曼人的国家观念里的君主,一个是罗马人国家观念里的君主。

在具体的说明这个问题以前我必须提醒各位,这里的罗马人是一个等级一个阶级而不是一个民族,这个问题经常被人忽视,但却是理解罗马帝国的普世性的基本前提。

罗马帝国是一个强权专制的普世帝国而不是一个民族国家,通过几个世纪的发展罗马帝国建立了一个很接近日后的绝对主义君主国的制度。

那就是人民就是创造财富和纳税的工具,而军队则由国家雇佣的雇佣军组成。

这和十八世纪花边战争时期的欧洲绝对君主国的局面是非常相似的。

而在这两个专事生产的人民和专门服役的军人之上,以皇帝为象征和首脑的帝国利用严密的法律,强力的国家机器管制一切,让整个社会的一切人都服从于法律,一切资源都听命于帝国政府。

而法律和帝国政府则为皇帝提供金钱和物资来换取军人的忠诚,而军人则保证帝国的和平和安宁。

皇帝在罗马帝国的社会里扮演了最高权威和最搞决策者的角色,同时还是军队的最高统帅。

(罗马人的皇权是无远弗届的)而与这个几乎无所不能的绝对君主式的罗马皇帝相比,日耳曼人的“王”的权力其实要小得多。

日耳曼人没有罗马人那样发达的社会文明和国家机构。

居住在德意志森林里的日耳曼人的社会组织形式就是部落、村社共同体。

日耳曼人的“王”在很多时候只是日耳曼人选举出来率领自己作战的军事统帅。

他们在大多数时候只有战场上的指挥权,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他们逐渐从战场上的指挥权发展出了征兵权。

但这种征兵权其实非常初步,基本上就是“你这样每天瞎吃我下次打仗不带你去了”这样的征兵权。

日耳曼人的部落之王很多时候根本没有和平时期的统治者这个角色。

(日耳曼人的王权却始终要在一群人的陪伴下行使,这一点一直到1888年威廉二世继位都没有改变)日耳曼人部落的真正核心是部落会议,在部落发展到王国阶段就是全体自由民的会议。

这种会议是以所有可以武力保卫部落的战士聚集在一起讨论共同事务的形式进行的。

英国、法国和德国都在很长时间里保持了这种日耳曼部落的传统。

当遇到什么大事的时候整个部落的所有战士都要佩戴着武器聚集到旷野上,然后大家一起讨论。

在这种会议上作为军事统帅的“王”固然有发言权甚至主持会议的权力,但这种权力的影响其实并不能和罗马人的皇帝相提并论。

因为他的声音很容易就会被与会者的呼声掩盖掉。

(从日耳曼人的部落传统里发展出来了中世纪的等级合作制国家)而中世纪基督教欧洲的三个主要君主国英格兰、法兰西和德意志其实都是这些进入罗马帝国的日耳曼人建立的。

它们都存在一个与原本居住在这片土地上帝的罗马人相结合的过程。

比如在罗马人的高卢省的法兰克人还有在意大利的哥特人就采取了一个非常简单粗暴的方式,就是自己接受君士坦丁堡的罗马皇帝的赐封。

克洛维王朝接受了君士坦丁堡授予的“罗马执政官”头衔,而哥特人的王则在意大利自称罗马皇帝的代理人。

用君士坦丁堡的授权和罗马人的罗马法来统治自己的罗马臣民,而作为日耳曼人的部落之王的王权统治自己的日耳曼臣民。

这种一身而二任的形式最终以日耳曼人的逐渐罗马化和罗马人的逐渐日耳曼化而最终合二为一,成为中世纪的日耳曼-罗马文明。

这句话说起来简单,但事实上西欧的君主国花费了几个世纪的时间。

因为日耳曼的部落之王有充分的理由来追求这个目标。

首先是日耳曼的部落王权实在太弱小,这些王最多相当于部落的头号战士。

无论是权威还是统治权都太小,而相比之下罗马帝国几乎无限的皇权对他们当然充满了诱惑力。

其次是日耳曼的部落传统里人民的力量实在太强,这一点其实就是王权软弱的必然结果。

王权软弱,臣民自然就不好管,队伍就不好带。

而这些日耳曼的王看到老实听话的像牲畜一样的罗马臣民,自然希望自己那些桀骜不驯的日耳曼臣民也能这么听话,甚至还主动给自己交税。

第三是罗马帝国虽然最初是共和国,但是经过几个世纪的运作已经形成了皇权世袭的传统。

而日耳曼人的王反而是选举制的。

如果能够让自己的整个国家都实现罗马化,实际上也有利于让王位在自己的家族之内实现世袭。

这三个事实长期被我国读者忽视,因为启蒙运动把中世纪的日耳曼传统看作是野蛮、愚昧和专制的典范。

而把古典世界的罗马文明看作是文明、理性和民主的象征。

但却忽视了罗马文明在帝国时期的演变。

以及在中世纪里“罗马法继受”这个术语所代表的过程刚好是欧洲的日耳曼君主人建设绝对王权的过程。

(帝国对教会的统治权是皇帝这个头衔在中世纪的最大意义)谈完了日耳曼人的王权和罗马人的皇权差别,我们还必须谈到另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天主教会。

实际上天主教或者叫正统派基督教,也是罗马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罗马帝国接受基督教,甚至以基督教为国教那天起。

基督教就扮演着一个为绝对皇权服务的角色,基督教为罗马皇帝带来了传统的军事独裁制度所不具备的神圣性和正当性。

而当罗马帝国灭亡的时候基督教会又在日耳曼到来的欧洲扮演了罗马文明的保护者以及罗马人和日耳曼人之间的桥梁与中介的角色。

在法兰西教会甚至成了缔造法兰西大君主国的原动力和推动者的角色。

今天很多人把基督教视为民主的推动者,但却忽视了在中世纪基督教的主要功能其实是帮助那些日耳曼人的王驯服自己的日耳曼臣民,树立他们的绝对权威。

(国王就是王国之内的皇帝)理解了这两点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英法的君主称王而德意志的君主称皇帝了。

因为在中世纪的欧洲,国王就是这些国家里的最高权威。

对于一个想要统治一个王国的人来说,王权才是最关键的。

中世纪有所谓的“七块盾牌”的说法,也就是通过自下而上的七块盾牌表明了当时的欧洲人眼中的社会构成。

这七块盾牌的顶点是国王而不是皇帝。

甚至连德意志人的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的真正统治权也依然是他手中的德意志、勃艮第和意大利的三顶王冠所带来的王权。

皇帝是他作为这三个王国的统治者所额外获得的一个荣誉性头衔,其实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一片新的土地。

如果一定要找到一个罗马帝国的土地,那大概就是罗马城外为皇帝准备的那片“帝国飞地”蒙特马里奥。

教皇把这一小块土地送给皇帝,以便让他在罗马加冕的时候能够在属于帝国的土地上扎营和住宿。

(而德意志的皇权说到底还是由戴着皇冠的国王行使的)但这绝不是说英法的国王并不追求罗马帝国式的权力。

事实上在通过继承罗马法驯服本国的日耳曼臣民这个问题上,所有的君主都是一样的。

法国国王就要求本国的三级会议通过一项法律授予国王以在王国之内的皇权。

这就是所谓的“国王就是王国之内的皇帝”这句话的依据。

因此其实欧洲主要君主国的君主都获得了皇帝作为罗马法意义上的绝对君主的权力,但为什么只有德意志人的君主真的去罗马加冕称帝了呢?这个问题就不能从罗马法和建设绝对国家的角度上解释了,而必须从德意志教会的特殊性上加以解释。

简单的说德意志是一个日耳曼贵族和罗马教会的合股公司。

而为了保证自己对教会的统治权,德意志的君主才必须代代进军罗马,加冕为罗马皇帝。

以保证自己对罗马教皇的控制。

(具体可以参考我的这个答案。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597221705033187588/)

国王低于皇帝,这个没有疑问的,普鲁士从公国变为王国的头衔,当时也是需要得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承认才得到的。

波希米亚不是特例,之后德意志帝国成立后,下面有好几个王国,包括普鲁士,巴伐利亚,萨克森。

任何同时拥有国王和皇帝头衔的君主,皇帝头衔永远放在前面,之后才是他们拥有的公爵头衔,伯爵头衔等,即使查理五世的国家中心在西班牙而不是神罗,大英的中心在不列颠岛而不是印度。

此外王国以下的头衔也可以作为独立的主权国家存在,与波兰建立共主邦联前的立陶宛大公国(当然,事实上按照立陶宛语,应该是亲王国,立陶宛语:Kunigaikštystė,与摩纳哥使用的词相同而与卢森堡不同,都是翻译问题),可能是当时欧洲面积最大的君主国了,头衔依然是低于王国的。

且不说神圣罗马帝国内部许多实际上独立的国家,就说西班牙的巴塞罗那伯国,也独立存在了不短的时间,这可是第三级的爵位了,更低的头衔我倒是没听说有什么完全独立存在的例子了。

头衔的高低,反正在我眼里不代表地位的高低,纳瓦拉王国在桑乔大帝之后被法国吞并之前,越来越小,最后几乎都只有巴掌大的地方,在欧洲的影响力,怎么看,也比不上一时呼风唤雨,让法国和神罗都忌惮三分的勃艮第公国(曾经绑架过神罗皇帝要求承认自己是国王,结果皇帝逃走了)。

同意一点,很多现在的误读都是翻译问题造成的,包括一些对应方法。

比如德语中的侯爵,其实就是边疆伯爵,还有城堡伯爵,宫廷伯爵等等,就起源来说,也不存在高低之分,只是之后在各国的领主,地位逐渐慢慢确定下来的时候,要与拉丁语的体系对应的时候有需要而已。

就像Tsar头衔,和德语的Kaiser一样,都是来自于凯撒,虽然在拜占庭时期地位降低了,但总还是被认为皇帝的头衔之一。

但在彼得大帝改为和拉丁语国家一样使用由Imperator转译到俄文的头衔表示皇帝后,Tsar在俄国就相当于国王头衔,其后瓜分波兰,俄国皇帝就给自己加了波兰沙皇(Tsar)的头衔。

所以,保加利亚复国的时候,君主和曾经的保加利亚一样,使用Tsar头衔,然而我们却称之为保加利亚王国,而不是曾经的保加利亚第一帝国,保加利亚第二帝国(当然全都可以叫保加利亚沙皇国)。

我的意见是,虽然头衔的地位因为其他语言不同时期翻译到拉丁语语境对应不相同的原因,比如Basileus也是的,会随着历史的推演发生改变,同时更高的头衔不代表更高的地位,但头衔本身之间的高低之分,在拉丁语的体系下依然是非常。

又有人根据1532 Act The Ecclesiastical Appeals Act,来论证国王和皇帝的相同。

可是明明白白,原文通篇都称英国的君主为King而不是Emperor,历史的事实就是,英格兰或者不列颠的君主,从未使用过Emperor of India以外的其他皇帝级别的头衔,历史上从未存在Emperor of Great Birtain,与Emperor of England。

Empire这个词不单能表示由皇帝统治的国家,也可以有别的含义。

你可以看到历史上有Swedish Empire,Dutch Empire等等说法,可不代表他们的国家是由一个皇帝统治的,荷兰甚至(至少在名义上)是共和国。

Empire往往可以用来强调一个国家是一个领土广泛的主权国家,特别是(至少是地区性的)强权国家。

当然,也有时候Empire只是指一个由皇帝所统治的国家,例如特拉比松帝国。

原文所问的皇帝与国王的区别,那么最可能的理解是指对这两个头衔的区别的比较,而不是对帝国、王国这些概念的区分。

事实上,你可以看到,存在一些公国,大公国,亲王国,王国与帝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在外交上都有平等地位,然而这些国家君主的头衔,毫无疑问是有高低之区别的,至少从传统的角度来看是如此。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www.outofmemory.cn/bake/408894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10-24
下一篇 2022-10-2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