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初中升集团、运通集团、上海永达等经销商集团集体封杀逆市提价的汽车之家,到庞大集团破产、庞庆华引咎辞职,再到深圳某品牌4S店转型卖米粉,背后都映射出汽车经销商每况愈下的艰难生存实况。汽车行业阵痛,经销商首当其冲沦为炮灰。
千帆过尽,更大规模的行业洗牌即将来临。曾经光鲜照人的传统4S模式,最终结局是什么?
传统4S模式存在两大先天短板
从1999年第一家4S店开业,4S模式正好走过了20年。
车市十年一轮回。如果说2009年的授权经销商体系经历快速扩长阶段,诞生了多家龙头企业,管理模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那么,2019年汽车流通行业将迎来大浪淘沙,促使经销模式从产品到服务体验过渡,甚至兴起颠覆性的全新销售模式。
2018年汽车行业出现28年来的首次负增长,寒潮带来的冲击首先淋漓体现在经销商身上。
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2018年汽车经销商对厂家满意度年度调查》数据显示,有53.5%的经销商2018年经营亏损,有27.1%的经销商在2016-2018连续3年全部亏损。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公布的《2018年汽车经销商生存调查》报告,2018年经销商新车毛利从2017年的5.5%下降到0.4%,亏损经销商占比从2017年的11.4%增加到39.3%。
进入2019年,经销商的亏损面进一步加大,新车毛利普遍为负数。与此同时,经销商库存指数一直超过50%的警戒线,居高不下。
庞大这家昔日汽车流通领域龙头企业的倒下,表面上看是因为其发展过快陷入资金链泥潭,但归根到底是源于4S模式所存在的弊端。
传统4S模式有两个难以逆转的短板,一个是厂家过于强势,另一个是经销商缺乏自有品牌。这两点决定了经销商的命运掌握在车企和市场手中。
在车市快速发展时期,这些隐忧都被繁华所掩盖,而一旦市场停止高增长进入整顿期,悲剧来得排山倒海。正如本文开头所说的4S店,老板表示卖一碗米粉比以前卖台车挣钱还多,折射出当下4S店生存之艰。
三种全新销售模式将取代4S店
那么,汽车4S店模式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首先要分析4S店存在的意义。截至2019年4月,全国4S店共有29249家,其功能主要是产品展销、提供售后服务、为厂家收集意见反馈。也就是说,消费者付出费用获得购车咨询、专业维保等服务。但实际上,消费者付出的费用并不能获得与之对等的服务。
据他们反映,有的经销商被小米集团单方面终止了供货合同、有的甚至连通知都没收到就被中断供货。在小米对线下渠道的改革战略下,远在四五线城镇的小米经销商正面临着不升级店铺就无货可拿的境遇。(回顾此前报道《小米渠道变革:上百加盟商何去何从,店铺升级还是产品断供?》)
理性维权,不违反防疫规定
在小米的维权群里,每天都能看到几百条的消息,讨论的内容围绕着各自的开店经历、如何合理维权和小米货物调配几个话题进行。
在群内的公告内容中,“目前疫情严重,大家绝不能提违反疫情规定的建议,切记切记!!!”被放在首位。李洋多次在群内强调让大家“注意发言措辞”和“不要违反防疫治安”。
图:小米经销商维权群公告截图
目前,收集证据成为当下维权的重要步骤。代表维权经销商群体的李洋要求小米对所有商家做出实质性的赔偿,他讲到,没有几个店铺投资几十万开店,能够1年回本的,特别是小米的综合毛利率才10%左右。“我们要警醒所有和小米合作的商家。”
多方联系小米无果
除了寻求法律途径对小米集团起诉之外,维权的经销商也在想办法和小米集团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高管进行联系。但是收到的消息要么对方表示自己已经调职转岗,要么便没了下文。
有经销商找到小米集团中国区的副总裁张剑慧,但是对方说自己已经转岗半年多,在表示可以将经销商诉求转发给业务团队之后,该经销商后续并没收到其他消息。
图:小米集团前中国区的副总裁张剑慧回复
而联系了自己所在地级市的小米运营主管的小米经销商林婷,得到的回复却也是被一而再的拖延。
图:某经销商与当地小米运营主管的对话
“我们现在都是找不到组织了”,辽宁小米专营店的店主许均坦言,“我们一直在试着用各种方式联系。都得不到答复。”
续签三个月是缓兵之计?
正当大家都在讨论被断供的情况时,有经销商表示,自己所在乡镇的区域负责人给帮忙续签了3个月。
图:经销商提供的续签3个月的短信截图
但是3个月的延长期,对于经销商已经投入的店铺装修、手头积货和人力成本而言,显然只是杯水车薪。
李洋认为,小米给部分地区还未到合同期限的经销商续签3个月,一方面是想让部分经销商现在放弃维权,同时又无形中让这部分经销商尽快清库存减少损失,等到合同到期就不存在合同违约问题了。
图:维权群聊天截图
但是更多的经销商却表示自己连续签3个月的通知都没接到。许均展示了自己之前签署的专营店合同,虽然上面显示合同有效期限截至到2021年3月14日,但是该合同却被显示“已作废”。
图:合作协议还未到期却显示作废
业内人士表示合同条款“不友好”
针对小米经销商出现的各种情况,某从事企业法务的业内人士分析到,对于还在合同期内,但是在小米平台上拿不了货的经销商,实际上难以举证,“因为无法判定平台是真的无货或者如经销商所言故意限制出货量”。而对于未提前告知便被中止合同的经销商,则可以保留证据进行起诉。
图:小米拿货后平台显示的部分商品“限购”或“售罄”
在看了经销商提供的《专营店经销合作协议》之后,该业内人士指出,“此份协议实际上对于经销商并不‘友好’。”
比如协议中的“购买产品”一项写明:本平台上小米展示的产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您向小米发出的合同要约。“要约邀请意味着即使经销商在平台上进行下单,但是小米单方面还是有决定是否出售相关产品。”
图:小米《专营店经销合作协议》中的条款
但是,在维权群,也有经销商不乐观地表示,“我了解小米的法务应该也研究这个合同了,我们胜算可能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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