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保护测评是什么?

等级保护测评是什么?,第1张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等级保护测评单位根据等保测评技术标准,对测评对象开展等级保护测评,一般来说测评对象是信息系统。但是随着等保20的发布,测评范围变得更广。因此测评的对象也有可能是网站、云服务器、APP等等。

2、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后,测评机构需要开具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测评的结果有两种:符合和不符合。

3、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测评对象(一般是指信息系统)需要依据整改清单,进行相关的系统升级,完善网络安全相关的制度和人员管理方法等。技术方面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自我整改,或是寻找第三方服务商提供技术支持。

具体备案流程如下:

确定对象

各行业主管部门、运营使用单位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的要求,初步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

备案材料准备

办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备案手续时,应当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专家评审与审批

初步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和准备好备案材料后,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评审意见最后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形成定级报告。当专家评审意见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意见不一致时,由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自主决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所确定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备案材料提交及审核

定级备案单位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及上述配套材料提交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颁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发现不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标准的,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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