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产到户是那一年?

包产到户是那一年?,第1张

包产到户是1980。

1980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书记座谈会。中国共产党在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若干问题》中,对家庭产品生产中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群体的划分提出了不同的指导意见。

并肯定了包产到户是关系群众、发展生产和解决温饱问题的一项必要措施。就全国而言,在社会主义工业、社会主义商业和集体农业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

生产队领导下进行的承包生产,是依靠社会主义经济的,不会偏离社会主义轨道的。后来,包产到户作为家庭承包经营的一种形式,在全国农村迅速被采用和推广。

扩展资料:

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包产到户突破了一年两锣、大锅饭的旧体制。而且,随着承包制的实施,个人支出与收入挂钩,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从而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农民可以出售剩余粮食,形成自由市场。他们手中的现金大幅增加,农村经济有了很大改善。从1978年到1985年,粮食的增长达到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最高点。

农民除了需要交出的粮食外,对粮食的种植有完全的自主权。农民可以选择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结果,农民收入增加,有的农民跃升到1万元。农村出现了新的景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包产到户

1978年春天,为了抗御旱灾,安徽省不少生产队也实行了包产到户,至1979年全省约有10%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生产责任制。

1981年1月,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占中国农村生产队总数的1%,到同年6月增加到19.9%。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包产到户逐步演变为包干到户的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简介:

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转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该项制度在一定阶段内激发了农村的活力,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需要适时进一步变革生产关系,从而代表更高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此后,中国政府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中国因此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迹。

1980年5月,邓小平对包产到户给予明确肯定,有力地推动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1980年9月,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肯定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

扩展资料:

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这次土地改革,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均分包给农户自主经营,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承包合同履行的监督,公共设施的统一安排、使用和调度,土地调整和分配,从而形成了一套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高度集中和经营方式过分单调的弊端,使农民在集体经济中由单纯的劳动者变成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从而大大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较好地发挥了劳动和土地的潜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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