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裹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第1张

裹脚也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关于古代妇女缠足起始时间,众说纷纭。有的说始于隋朝,有的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但从已有的文献中可知,到南宋时,妇女裹脚并不普及,裹脚者主要限于中上层社会,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到了明代,裹脚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清统一全国后,虽颁布了禁止裹脚的法律,成效甚微。

直到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新中国成立后,缠足恶习被彻底废止,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缠足不仅严重影响了女性足部的正常发育,还让人们形成了畸形的审美心理。缠足强化了男尊女卑,有利于父权封建制度的稳固,增加了对女性的禁锢、束缚。

关于裹脚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裹脚也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

扩展资料

民国初期,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进一步推行禁缠足政策。

1906年梅山地震,长辈开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缠足,政策得以顺利推行。

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劝禁缠足文”。

裹脚从宋朝五代末期开始,新中国成立后结束。裹脚也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裹脚的来历:裹脚也叫缠足,五代末开始盛行。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缅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

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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