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是否有规定rohs检测方式

欧盟是否有规定rohs检测方式,第1张

1、X射线荧光光谱法
适用范围
塑料部件、金属部件、电子元件中铅、汞、镉、总铬、溴的筛选测试
② 技术特点:
一次性快速定性分析样品中的铅、汞、镉、铬、溴元素。对均质样品无须制样,可进行无损测试。
2、傅立叶红外光谱法
① 适用范围:对聚合物材料中高含量的PBB和PBDE½øÐÐ筛选测试。
② 特点:以PBB和PBDE特征红外光谱为定性依据、部分样品可以进行无损测试。
3、斑点法测六价铬
① 适用范围:无色和着色铬酸盐涂层中六价铬的定性筛选测试。
② 特点:利用显色反应,直接定性测试样品表面涂层中六价铬,简便快速。如出现阳性反应,需要用分光光度法等进行确证分析。
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法(GC-MS法)
① 适用范围:塑料部件及电子元件中PBB、PBDE阻燃剂的定量分析。
② 仪器:台式气质联用仪
③ GC-MS法是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定性定量测试的常见方法,广泛运用于各种有机毒害物的残留分析项目。 {{分页}}
5、液相色谱法(HPLC法)
① 适用范围:塑料部件及电子元件中PBB、PBDE阻燃剂的定量分析。
② 主要仪器:液相色谱仪;
③ 技术特点:适用于十溴联苯和十溴二苯醚等难挥发性阻燃剂的测试,弥补GC-MS法的弱点。
6、分光光度分析法
① 适用范围:六价铬的含量测试
② 主要仪器:紫外分光光度计;
③ 技术特点:该方法是六价铬测试的经典方法,可参考多项国内外标准,如EPA3060A等。
7、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ICP-AES法)
① 适用范围:塑料部件、金属部件、电子元件中铅、汞、镉、总铬的含量测试。
② 主要仪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
③ 技术要点:选择采用微波消解、湿法消解、干法消解等手段溶解样品,一次性同步测定铅、汞、镉、总铬的含量。
8、原子吸收分析法(AAS法)
① 适用范围:塑料部件、金属部件、电子元件中铅、镉的含量测试。
② 仪器:原子吸收光谱仪;
③ 技术特点: AAS方法是最成熟的金属元素仪器测试方法之一,特征原子吸收谱线选择性强,对于铅、镉等元素的测试灵敏度高。
9、冷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CVAAS法)
① 适用范围:塑料部件、金属部件、电子元件中汞的含量测试
② 主要仪器: 测汞仪;
③ 技术要点:冷原子吸收光谱法是汞含量测试的经典方法,测定选择性强,检测限低,灵敏度高。

一、我们需要知道RoHS认证推出原因:
首次注意到电气、电子设备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是2000年荷兰在一批市场销售的游戏机的电缆中发现镉。事实上,电气电子产品在生产中大量使用的焊锡、包装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铅等有害重金属。
二、ROHS检测的标准是2011/65/EU,那么欧洲RoHS 2011/65/EU要求检测的项目有六项,分别为:
1、铅(Pb)
2、镉(Cd)
3、汞(Hg)
4、六价铬(Cr6+)
5、多溴联苯(PBBs)
6、多溴二苯醚(PBDEs)
以上均一物质中六种有害物质的含量不能超过限定数值,其中镉为001%,其余为01%。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 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 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 ,医疗电气设备等,在生产的过程中及原材料中就有可能含这六种有害物质,所以在没有经过检测合格的情况下,想进入欧盟市场是不可能哦,因为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
三、2015年6月4日最新消息:欧盟颁布RoHS 20修订指令正式将4种有毒有害物质(DEHP、BBP、DBP、DIBP)加入RoHS 20管控范围,加上新增的四种限制的有毒有害物质共有10种,如下:
1、铅(Pb)
2、镉(Cd)
3、汞(Hg)
4、六价铬(Cr6+)
5、多溴联苯(PBBs)
6、多溴二苯醚(PBDEs)
7、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8、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
9、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1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1ROHS测试,如果是用物理方式的话(用XRF检测仪)和温度关系不大,一般建议是在空调房内,如果是用化学方法(即用GC-MS)检测的话,按照相关说明进行溶样、制样即可,和温度关系也不大,同样是室温即可。
2关于环境,如果是用XRF检测仪的话,建议还是离振动仪远一点为好,我们曾经碰到过XRF测试仪离变压器过近或者离大型复印机过近而造成的仪器测试失真现象,原因可以简单解释为电磁干扰,但具体的要依据实验场所不同而要区别对待,如果使用XRF检测仪测试,建议你先提前和生产厂家联系,他们一般都会免费服务的。至于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环境影响一般不是很大,而且一套设备一百多万,不用多说,你也会好好存放的。
3关于ROHS测试的其他要求,我感觉应该是有客户要求你们必须建立相关检测机制,而你还不太懂所致,其实呢,这东西非常简单,不用把他想的很神秘的,无论是购买前还是购买后,仪器的技术服务应该都能够告知你,一般都是免费的,别被奸商忽悠!
当然,有啥问题找我也木有问题,我也是生产厂家呀,乐意效劳,直接询问即可,哈哈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Pb,隔Cd,Hg,六价铬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2015年6月4日,欧方正式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列入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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