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排名哪个专业好满意度To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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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立院校,成立于1998年,是南宁市唯一一所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学院现有专业涵盖了建筑工程、机电一体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会计、旅游管理、餐饮服务、汽车维修等十大类。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立院校,成立于1998年。

专业满意度—Top101、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评分:46、参与人数:28
2、专业:应用越南语、评分:44、参与人数:46
3、专业:文秘、评分:44、参与人数:110
4、专业:电子商务、评分:44、参与人数:121
5、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评分:44、参与人数:67
6、专业:国际航运业务管理、评分:43、参与人数:44
7、专业:营销与策划、评分:43、参与人数:161
8、专业: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评分:43、参与人数:58
9、专业:建筑工程技术、评分:43、参与人数:238
10、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评分:42、参与人数:47
专业推荐指数—Top101、专业:文秘、评分:49、参与人数:31
2、专业:体育服务与管理、评分:49、参与人数:16
3、专业:应用阿拉伯语、评分:49、参与人数:10
4、专业: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评分:49、参与人数:8
5、专业:会展策划与管理、评分:49、参与人数:8
6、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评分:48、参与人数:43
7、专业:工商企业管理、评分:48、参与人数:35
8、专业:现代物流管理、评分:48、参与人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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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业:应用英语、评分:48、参与人数:27
专业推荐人数—Top101、专业:室内设计技术、评分:45、参与人数:198
2、专业:工程造价、评分:43、参与人数:153
3、专业:建筑设计、评分:40、参与人数:115
4、专业:关务与外贸服务、评分:40、参与人数: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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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专业:营销与策划、评分:47、参与人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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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满意度2316人投票
评分:40
环境满意度2448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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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满意度2185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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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专业介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应用技术介绍专业理念: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着力为社会培养物联网紧缺性应用人才。本专业师资实力雄厚,专业优势概括为"六个一":有一支精干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有一套先进的"科研引领教学"的办学模式;有一位优秀的专业带头人;有一套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有一个深度合作的物联网龙头企业;有一个广阔的就业环境。欢迎广大学子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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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方向: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岗位(群)包括物联网系统建设工程师、物联网系统运营维护工程师、物联网设备安装员、物联网系统开发助理工程师、物联网设备生产员、物联网产品检测工程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等。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介绍专业介绍:面向景观设计行业,与南宁勘测设计院等单位合作,在校内建立有景观设计实训室、虚拟漫游实训室,景观工程实训室等实训场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景观工程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中小型项目景观设计、景观工程施工与管理等方面职业能力;能在景观工程行业从事设计、施工、管理等岗位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效果图表现技术、人体工程学与家具设计、城市广场设计、居住区环境设计、景观工程、室内外环境设计专业手绘表现、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在景观设计企业担任助理景观设计师;在景观工程施工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担任施工管理员;在建筑装饰公司、设计公司担任效果图、施工图绘制员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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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1号

《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6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月2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家战略,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联动机制,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按照国家部署,推进上海国际海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建设,建成水运、空运等各类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与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际航运中心。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推进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工作的领导。

本市设立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有关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具体落实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相关省市的合作和协调机制,发挥上海航运业的优势,扩大辐射带动效应,促进航运要素的整合,实现与长江经济带地区以及国内其他地区的协同发展。

本市推动与港澳台地区、世界其他国际航运中心和城市在国际航运领域的合作和交流。鼓励航运企业、航运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本市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资金扶持。

本市鼓励境内外各种社会资本通过设立航运基金等方式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航运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服务。

第七条航运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秩序,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增进与国内外相关航运组织之间的交流,促进航运行业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第二章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八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部署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总体目标,组织编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应当征求国家有关部门、国家驻沪机构、航运相关企业等方面的意见。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推进建设的战略部署、分阶段目标以及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

第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港口、机场、航道、公路、铁路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推进航运服务集聚区的协同发展,促进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分工科学、资源利用高效、物流畅通快捷的国际航运枢纽。

临港经济、临空经济等产业园区的规划应当与前款规定的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发展需要,推进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港区的建设,优化现有港区布局和码头泊位结构。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港口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十一条本市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机场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增加机场设施容量,满足航空运量增长和功能品质提升的需要。

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推进长三角机场群功能互补,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本市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推进铁路疏港支线及枢纽联络线建设。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流域航道规划、区域航道规划,推进建设连接长三角主要港区的高等级航道网络。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连接主要港区、机场、铁路站场的集疏运公路路网和轨道交通网络。

第十三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建设各类中转设施,统筹推进中转业务发展。

第十四条市规划国土资源、海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应当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用地和水域需求,并为设立临港经济、临空经济等产业园区预留土地和水域。

第三章航运服务体系建设

第十五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推进海运企业依托上海港口开辟覆盖全球的海运航线,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专业化船队。

本市支持海运企业与货主、港口企业开展合作经营。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海运企业,可以经营以上海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对外开放港口与上海港之间的捎带业务。

第十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发展干支直达运输和江海直达运输。

本市按照国家推进实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的规定,对不符合标准化船型的船舶,采取资金补贴等措施,引导实施更新和改建。

第十七条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邮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上海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并制定相应的推进措施和配套政策。

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交通、旅游、商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在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质量技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包括邮轮票务销售、合同签订、码头服务、旅行社服务、应急处置等环节的 *** 作流程、行为规范和服务要求。

在邮轮口岸推进实施特定时限内的过境和出入境免签政策,设立进境和出境双向便利的免税购物商店;推进邮轮船舶供应服务便利化,加快邮轮相关服务贸易发展。

本市鼓励境内外邮轮公司在本市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业务。

第十八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提供港口装卸、仓储、船舶供应等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拓展贸易、金融、咨询等现代港口服务功能。

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公平、优质的服务。

第十九条引航机构应当健全完善引航服务规范,公开收费标准,为进出上海港口的船舶提供高效、安全的引航服务。

第二十条海事部门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完善登记内容,优化船舶登记及相关业务流程,为船舶营运、融资、保险、修造、交易等提供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服务。

本市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提高检验质量和水平,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服务。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支持主运营基地在上海的航空公司构建以上海为核心、立足全国、辐射全球的枢纽航线网络。

市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优化调整本市空域结构,提升枢纽空域容量,合理分配航权和新增航班时刻资源,提升航线网络的通达性、衔接性和枢纽航班密度。

鼓励主运营基地在上海的航空公司以及国内外其他航空公司和航空联盟共同建设品质领先的世界级国际航空枢纽。

第二十二条本市支持国内外航空公司以及综合物流服务商在上海机场地区建设航空物流转运中心,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多式联运,加快航空货运业务发展。

第二十三条本市支持通用航空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城市消防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

本市应当推进公务机基地建设,持续优化公务机基地的功能品质,满足公务机运营保障需求,吸引国内外公务航空运营机构及配套服务机构在本市开展业务。

第二十四条本市机场管理机构和航空业相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优化地面运行组织,推广应用运行管理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机场安全运营效率和综合服务质量。

第二十五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推动在本市开展并创新船舶和航空器交易、运价交易、运力交易等航运交易业务。

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为航运交易业务的开展创造便利条件,规范航运交易行为,提供航运交易动态信息,拓展航运信息加工与发布等公共服务功能,维护航运交易市场公平有序,促进航运交易和相关业务的发展。

本市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按照国家规定开展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工作。

第二十六条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要开发航运指数,提升上海航运指数的国际影响力。

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发航运指数衍生品。

第二十七条航运经纪、航运代理等航运中介组织可以与技术服务中介、金融服务中介等中介组织开展合作经营,组建联合体,实现协同发展。

第二十八条本市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境内外机构网络资源和电子化手段,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融资、结算、避险、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

市金融服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促进航运融资信息交流,支持航运相关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租赁、金融租赁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第二十九条本市通过实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航运保险产品,拓展业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

本市推进保险机构在本市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培育航运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支持各类与航运相关的损害理赔机构落户本市,提供航运损害案件赔偿、补偿的相关服务。

本市支持航运企业开展自保、互保业务,推动船东互保组织在本市开展保赔业务。

第三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有竞争力的航运相关企业和机构落户本市。

航运相关企业和机构符合地区总部认定条件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在其开办和租房等方面给予资助。对航运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取得良好效益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市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推进建立以本市为总部,全球主要航运企业、航运机构参加的国际航运组织。鼓励上海航运组织积极参与国际航运规则制定,提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际影响力。

第四章航运科技创新建设

第三十一条本市支持高水平航运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通过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航运科技水平。

本市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和奖励航运装备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重大新产品的研发。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支持各类航运科技创新成果率先在本市推广实施。

第三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制定产业规划、行业政策时,支持与航运相关的电子商务、通信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关联产业的发展。

本市鼓励建设高效、安全、智能的信息网络,实现航运资源集中管理与集成应用,发展基于大数据的高品质增值信息服务新业态。

第三十三条航运相关企业应当提高装卸、运输、仓储管理等关键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逐步推进信息化与生产、服务、管理各环节的融合,建立并完善物流信息平台,提供物流全过程动态信息服务,构建智慧航运服务体系。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储存和运输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确保安全运营。

第三十四条本市鼓励航运装备制造企业加强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和产业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高能效、低排放的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的市场推广。航运企业应当及时更新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

港口经营人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实施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设施技术改造,完善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接收处理系统,加强噪声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本市主要港口码头配套建设岸电供电设备设施的,靠港船舶应当按照要求使用岸电。推进航空企业使用桥载能源设备供电。

本市推进与相关省市建立区域性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

第三十五条本市引导和支持骨干船舶制造企业建设国家级的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以及船用设备研发实验中心,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开展先进设计方法和设计软件的研发,以技术先进、成本经济、建造高效为目标,优化主流船型设计,提升船型综合技术经济性能和市场竞争力。

本市鼓励船舶制造企业重点研发大型集装箱船、液化气船、邮轮等船舶。

第三十六条本市积极为大飞机战略服务,支持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等的研发和制造,并逐步形成航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支持航空高端维修业务发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空维修中心;支持适航审定和航空器运行评审能力建设,推动健全适航审定组织体系。

第五章航运营商环境建设

第三十七条本市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依法推行外商投资准入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并公布航运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市场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

第三十八条市口岸服务部门应当配合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国家驻沪机构在上海口岸实施监管制度创新,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过境免签政策,简化通关程序,推进通关便捷化、信息化和通关一体化建设,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实施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货物予以直接放行的措施,但需要在口岸实施检疫和检验的商品、运输工具和包装容器除外。

市人民政府应当为国家驻沪机构改善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三十九条市交通、经济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家有关驻沪机构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查询有关信息提供便利。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不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航运相关数据应当按照要求接入综合服务平台,有序推进航运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第四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航运人才的集聚、发展规划和培养、引进计划。

市教育、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设立航运教育与培训基地,培养各类、各层次航运专业人才。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航运人才引进配套政策,整合航运人才引进管理服务资源,健全工作和服务平台,落实航运人才在户籍办理和居留许可、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支持航运企业、机构通过市场机制从国内外引进各类优秀航运人才。

本市支持航运智库发展,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第四十一条本市人民法院应当完善航运诉讼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对航运案件的执行力度。

本市依法登记设立的仲裁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完善航运仲裁规则,提高航运仲裁专业水平和国际化程度。

本市支持航运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交流,拓展航运法律服务领域,为航运机构和相关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航运法律服务。

第四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形成有利于航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税制环境。

税务部门应当提高税收服务效率,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第四十三条市交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航运企业、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信用相关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

市、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驻沪机构应当在市场准入、货物通关、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便利措施,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和个人实施约束和惩戒。

第四十四条市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并与国家有关驻沪机构共同加强对高风险危险货物的风险管控,建立高风险危险货物联合监管机制。

本市推动与长江流域其他港口城市建立区域一体化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应急救助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第四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航运文化培育力度,促进形成航运文化服务设施齐全、产品丰富、特色显著,市民航运知识普遍提高的航运文化环境。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

大连海事大学的学校代码为10151。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原国家海洋局、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是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成员,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源于1909年设立的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船政科,系晚清至新中国建立40余年间中国仅有的三所海运高等院校合并而成。1953年,由东北航海学院、上海航务学院、福建航海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大连海运学院。1994年,大连海运学院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

截至2021年9月,学校占地面积1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拥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设有21个教学科研机构,开设54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599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2万余人。

历史沿革

其前身可追溯到1909年晚清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南洋公学)船政科。

1911年,以船政科为基础创办邮传部上海高等商船学堂。

1912年,改名为吴淞商船学校。

1929年,经停办后正式复校,定名为交通部吴淞商船专科学校。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决定,交通部吴淞商船专科学校与交通大学航业管理系正式合并,成立上海航务学院。解放前,中国高等航海教育历尽艰辛,几度中断。解放以后,高等航海教育得以迅速发展。

1953年,由上海航务学院、东北航海学院(前身为国立辽海商船专科学校,系由1927年东北航警处创办的东北商船学校演变而来)、福建航海专科学校(成立于1952年,与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创办的集美学校有着较深的历史渊源)合并成立大连海运学院,时为我国惟一的高等航海学府。

1960年,大连海运学院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63年,周总理亲自批示大连海运学院航海类专业学生实行半军管。

198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学校设立了亚太地区国际海事培训中心。

1985年,世界海事大学在学校设立分校。

199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

1997年,被国家批准进行“211工程”重点建设。

1998年,学校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的认证,成为该国第一所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DNV三个认证规则证书的大学。

2000年12月,交通部所属大连海运学校并入大连海事大学。

2004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检查,并获得优秀。

2006年,交通部、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就支持加快大连海事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达成了共建协议。

2009年,学校成功举办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活动。

2011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6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杨传堂主持召开深改组专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2017年9月,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不断地建设和发展,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方面已居于世界同类院校前列。12月,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2018年10月,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文,确定共建大连海事大学。

2019年8月,大连海事大学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20年10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2020年11月,学校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2022年,学校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师资力量

截至2019年10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442名,其中教授326名,专职博士生导师144名,聘任二级教授40名,三级教授77名,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在海上交通工程、航海信息工程、船舶智能化、船舶动力系统及节能技术、船机修造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法规体系等领域,集中了一批专业理论深厚、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专家、教授和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学校还聘请共享院士16名、讲座教授153名、客座教授468名,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实质性工作与交流;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教学团队。


                                 

院系专业:

截至2021年9月,大连海事大学有21个教学科研机构,开设本科专业54个。

学科建设

截至2021年9月,学校拥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培育学科。

博士后流动站

交通运输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船舶与海洋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重点学科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交通运输工程。


                                 

国家级: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轮机工程。

省部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学科、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轮机工程、环境科学等。

教学建设

截至2013年,学校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20余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专业列入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省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本科重点支持专业,11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省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大学生教育实践基地。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法学。


                                 

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轮机工程、航海技术、通信工程、法学、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海事管理、交通运输、英语。

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航海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大连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交通运输部烟台救捞局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交通运输部上海救捞局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交通运输部广州救捞局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航海实践实验教学中心、轮机实践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交通运输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电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海事英语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张淑芳)、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毕胜)。

国家级精品课程:轮机自动化。

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财务管理。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入选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名单。

科研机构

截至2019年10月,学校有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独立机构: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航运发展研究院、航海训练与研究中心、航海教育研究所。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海湾生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船舶导航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辽宁省船舶安全与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船用集成电路片上系统SOC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船舶节能环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公路工程重点实验室、辽宁省交通与重大装备物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轮机监控与仿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船用小型燃气轮机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沿海开放与经济发展研究基地、辽宁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辽宁省船舶机电一体化重点实验室、大学英语教学研究基地、辽宁省船舶污染监测与检测的信息化技术重点实验室、轮机科学与运用工程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港航机电控制工程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辽宁省船舶自动化工程重点实验室、辽宁省船舶装备维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环境系统生物学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辽宁省物流航运管理系统工程重点实验室、辽宁省交通安全与通信技术重点实验室、交通装备先进制造与控制技术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交通信息工程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辽宁省高气压强电场电离放电重点实验室、强电离放电单分子工程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船机修造工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辽宁省船机修造工程重点实验室、航海动态仿真与控制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辽宁省镀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科研成果

2012年,大连海事大学科技课题1261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403项。中国校友会网2012中国两岸四地大学ESI论文排行榜显示,大连海事大学总被引次数3349次,论文数994,ESI论文篇均被引频次337。

学术资源

截至2013年,海大图书馆有馆藏文献20905万收藏单位,其中中文图书17244万册、外文图书2223万册、期刊合订本1038万册、缩微资料4万余件;年订购报刊1017种(其中中文报刊820种,外文报刊197种)。

学术期刊

《大连海事大学理科学报》、《大连海事大学文科学报》、《航海教育研究》、《世界海运》。

对外交流

大连海事大学十分注重对外交往和校际交流。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埃及、越南、斯里兰卡等43个国家和地区的152所国际著名院校、单位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师生交流、合作科研等方面一直保持着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2005年3月学校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的“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班”首次招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学校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航海工程学院建立了我校海外校区,并于2007年在斯里兰卡开始招生,实现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首次输出。学校还与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IAMU)、全球海事培训协会(GlobalMET)、国际航海教师联合会(IML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国际航运协会(ISF)、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英国劳氏船级社(Lloyd’sRegister)以及日本邮船(NYK)等世界著名的航运公司。学校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引进教育资源。

大连海事大学一直致力于建设成为一个国际化的大学。学校共有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30多人,每年短期来访讲学的国(境)外学者多达百余人,来访外宾近千人。学校已经实现了英语口语课全部由外籍教师授课。多年来,积极的与国(境)外着名院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活动,为学生创造对外交流的机会,开拓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5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2020年9月17日,被教育部认定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传承项目:中华绳结。

2020年10月,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0年11月,评为“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

2020年11月16日,被教育部综合认定为“第三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2021年4月,大连海事大学保卫处被授予“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2月14日,入选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高校名单。

2022年2月,大连海事大学《四级联动共助成长——新时代高校家校合作协同育人体系探索与构建》项目入选“2022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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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惠民 水上畅行

——海事监管服务信息技术运用亮点扫描

加快海事“三化”建设,助力交通先行发展。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海事人坚持创新驱动,探索向科技要安全、要资源、要效益的新路子,激发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服务新动力,创新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服务模式,践行水上交通安全发展新理念。

顶层设计:智慧成网 畅享一站式服务

古诗有云:“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在最高层次上统揽全局,才能将所有细节尽纳眼底。

经过周密酝酿与细致筹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2011年发布了《海事信息系统顶层设计》,明确了智慧海事的总目标为:对内协同管理、对外提供“一站式”服务。按照顶层设计,他们成立了中国船舶动态监管中心,推广应用海事协同管理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

“以前海事系统的各项业务都各自独立,查验船员信息、船舶信息、通航信息等,都要登录不同的平台查询,一个行政相对人有很多个账户。通过应用这两个平台,我们搭建了各项业务高速互通的网络,实现了各个业务部门和各地海事部门横向、纵向联通,每个行政相对人只需拥有一个账户,一次登录,便可‘一站式’办理所有业务。”部海事局信息处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两平台”已集成接入了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系统、海事法制管理系统等10余个应用系统,累计注册用户2万余人。

“海事信息系统顶层设计”就像一张高速公路网,打通各类海事业务应用中的“信息壁垒”、消除“信息孤岛”,激发海事信息资源的综合效能,达到了“1+1>2”的效果。

AIS信息服务平台:天涯变咫尺 便利触手可及

“我在家里就能知道他的船在哪里航行,是否安全,放心多了。”说起AIS信息服务平台,海嫂张静的脸上微笑自然绽放。

互联网时代,对政府部门来说,掌握数据进行分析,并提供公共服务才是王道,海事概莫能外。2015年2月4日,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自主研发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简称AIS)信息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营。这是中国首个免费对外开放的实时查询船舶动态的官方平台,也是海事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发挥专业优势,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便民惠民的一项新的成果。

AIS信息服务平台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建设的AIS岸基网络系统为基础,采用当前最新的大数据处理技术,通过基于S57标准电子海图数据的OGC海图切片服务,集成了中国沿海及内河AIS船舶信息、船舶劳氏数据信息、港口基本信息、潮汐预测信息、气象信息等综合数据,具有沿海数据覆盖范围广、数据更新频率高、数据准确等优势。初步估算,AIS信息服务平台掌握日均船舶数量35万艘的动态数据,由于权威可靠的数据来源,该平台受到了用户的高度认可。

AIS信息服务平台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它让远在天涯海角的船舶信息,近在眼前,使得船舶调度更加精准。“以前,电煤船都会按照作业计划,按部就班地进行航行。如今,有了AIS信息服务平台,这种 *** 作模式正在渐渐发生改变。”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楼于海举例说,通过AIS信息服务平台,电煤船在港口出发前,通过查询目的港的实时船舶动态,了解到目的港滞港船舶较多,如果按照正常作业计划,到了以后会滞港,影响正常作业。于是,调整航行计划,采取经济航速,既避免了滞港又节约了成本。

受益的不只限于航运企业,还有港口企业。港口企业通过AIS信息服务平台能准确掌握船舶的一举一动,便于合理安排调度和管理。

AIS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的船舶实时定位功能,给保险公司、海事法院等相关单位也带来了便利。比如,针对船舶肇事逃逸等行为,海事法院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精确定位。AIS信息服务平台在应急处理中同样可以大显身手。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如果突发意外事故或者应急情况,该平台的实时定位和历史轨迹回放等功能就会大显神通,帮助救援。

口袋工程:将幸福装入船员口袋

“有了海事局的‘幸福船员’微信和APP客户端,真是方便多了,只要带着手机,就能把所有东西放进口袋里,既可以查看个人培训、考试、发证信息,还能查询相关服务机构、培训机构、体验机构信息,就连气象信息也有,还能随时查询各类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轮机长朱晓亮曾感慨地说。

船员口袋工程是海事部门“互联网+”在船员管理和服务领域中的应用,通过移动互联、大数据、物联网、O2O等技术为船员提供服务,为海事许可、监管和服务提供一体化的平台。

船员口袋工程是一项综合的船员信息化服务工程,实现了从“网上海事”到“指尖海事”的提升。该工程包括移动服务平台、自助服务平台、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和远程考试平台,其中移动服务平台提供短信、微信、APP应用等服务,自助服务平台为船员提供自助式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证书申请、任解职手续办理、缴费等服务。远程教育培训平台是通过电脑和手机终端为船员提供远程教育和培训。远程考试平台是通过在基层海事站点安装远程考试终端,实现船员考试随到随考。

虽然船员每天的工作都是与冰冷的江河湖海和钢筋铁板打交道,但是通过口袋工程,他们感受到了海事部门最质朴的关怀。船员口袋工程真正击中船员业务办理中的“痛点”,大大提升船员幸福指数。目前海事船员短信、微信用户已达56万,共计发送各类服务信息350万条。

电子口岸查验系统:查验手续 一“网”搞定

海事部门作为口岸查验部门,承担着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船舶进出口岸畅通等重要职责。传统的口岸查验模式,需要船舶代理携带船舶证书、文书、船上人员证件、货物等资料到各查验部门申报。为完成一艘船舶的进出口岸手续,船舶代理往往需要往返于码头和查验机构,申报时间长、成本高,很容易造成因手续办理时限长,船舶不能按计划进出港,进而影响港口泊位使用效率和口岸通关效率。

这一状况随着天津海事局牵头开发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电子查验系统”开通成为历史。这个系统以天津电子口岸为平台,将海事、海关、检验检疫和边检四家口岸查验单位独立的查验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网上申报、远程打印”的功能。

据天津市船舶报检协会测算,这一无纸化电子查验系统,仅在天津口岸每年可为船舶公司节约运营成本约9000万元,为港口增益约3600万元,为代理企业节约约360万元,累计效益约13亿元。

各地海事部门为提升口岸查验效率,推出的创新举措还有很多。如今进出南沙港的国际航行船舶通关只需要2分钟,这是南沙自贸区建设以来,南沙海事处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

南沙海事处积极协助推动“国际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单一窗口”上线运行,争取上级支持落实国际航行船舶登记特殊政策,协助完善南沙自贸区网站栏目、口岸管理信息“三互”合作机制等项目建设。目前,该海事处海事口岸管理工作已与南沙自贸区的“单一窗口”实现对接,完成船舶进出口岸申报许可和查验、海运危险货物申报审批和核验流程信息化工作。

智能终端:将执法行为“晒”在阳光下

江苏镇江征润洲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定易洲锚地巡查时发现一艘名为“溧水机XXX”的船舶涉嫌超载运输。海事人员登轮检查,但该轮船主拒绝出示证书。执法人员随即通过“海事通”对船名进行核实,发现海事信息系统内并无这艘船舶。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船船名位置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发现在“溧水机”后面隐约被除去了“1”这个数字。经核实船上的《航行日志》,确定了其船名,“海事通”当场验证得到证实。在铁的证据和事实面前,该船主承认因超载运输货物,为逃避执法人员检查而涂改船名的事实。

“海事通”是江苏海事与有关单位合作研发的一款移动办公执法终端,是海事执法智能终端的重要组成,也是网格动态监管模式的重要硬件支撑。“海事通”具备强大的现场综合查询功能,不仅可以查询船舶基本数据、船舶签证情况、在港船舶动态、重点跟踪船舶查询、滞留船舶查询等各项业务数据,而且可以查询海事相关法律法规,为现场执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如今“海事通”已经走向全国海事系统。海事工作人员在海事搜救现场、行政执法和证据搜集中充分利用手中的海事通设备,及时记录和传输现场实况,克服了过去单纯用语言无法全面正确描述事件的缺陷,保证了执法信息传递的准确及时,推动执法管理活动的快速化和扁平化。

张家港海事局海巡艇“0872”巡航时发现F2黑浮、F4黑浮损坏,FB61红浮发生位移,海事执法人员立即用配备的“海事通”拍照功能进行了拍摄,并附文字说明后通过“网格部件异常”栏目将该事件迅速报告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又及时通过流转系统采集将相关信息报送至上海航标处,由于图像、文字信息直观、清晰,航标部门很快就成功修复和归位了航标,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提供了保障。

智能终端除了“海事通”,还有海事执法记录仪,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与行政相对人有接触的一切活动,海事执法记录仪都实时、准确记录,有效增加了执法的透明度,保证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执行现场巡航任务的江苏海事局海巡艇“06862”行至万方码头,发现加油船“恒达8”正在为“金穗”轮供应燃料油。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供油作业需向海事部门报备后方可实施。以往现场检查时,遇到类似情景需要向指挥中心核实,如今,有了全程执法信息化,海事执法人员只需打开随身携带的“海事通”终端,进入管理系统,就能在线核实。在核实该项作业的报备记录后,执法人员便录入检查结果,随后收起“海事通”,继续巡航。这段过程,被其肩上的海事执法记录仪一一记录,这些实时、准确的内容会自动上传到服务器,进行备案。

电子巡航:“智造”虚拟执法员 让监管高效无死角

在广东佛山三水海事处河口监管点,海事工作人员老张像往常一样,开始了新一天的巡航。只见他熟练地 *** 作起水上交通智能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的“电子巡航”步骤,选定、点击、放大、转换……几秒钟内,辖区水域的实时视频图像就在屏幕上自动接力显示出来。仅仅花了20分钟,他就完成了当天的巡航任务,而在过去,这至少需要跑5个小时现场才能完成。随后,老张麻利地填写完巡航日志,又投入到下一项紧张的工作当中。

从5小时到20分钟,这就是电子巡航的神通。

电子巡航,即用虚拟海巡艇在电子巡航平台上对辖区水域实施现场巡航。这项科技监管手段通过整合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无线甚高频和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可将船舶航行的动态信息实时显示在海事监管人员面前。

“电子巡航为我们‘智造’了3300多名虚拟执法人员,全天候不间断地按照指令做好水域监管,发现异常自动预警,像3300多名‘哨兵’。”广东海事局科技信息处处长王继洪说,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任何一艘在广东海事局管辖的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船舶,它的静态数据,如船名、船长、起止港、运载货物;它的动态数据,如位置、速度、航向、航迹;它的关联交通数据,如码头靠泊、锚地锚泊、航道船舶航行秩序情况;它所在区域的水文数据,如风力、风向、能见度、潮汐情况,均能在海事局指挥中心和各分中心实时动态显示和存储,并能随着船舶的航行自动在各辖区VTS分中心之间传输。

现在,海事系统正在全面推进电子巡航的广泛应用,以利用电子手段为船舶提供更优质海事服务并有效减少水上事故发生。通过电子巡航,他们解决了长期困扰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难点:解决了无法实时动态掌握辖区所有船舶信息的难点,做到了如指掌;解决了派船派人却没有目的巡航的难点,做到了精准登轮检查;还做到了能够在应急救助时对事故船快捷了解,并调动所有应急人力和物力资源打出组合拳,迅速有效地救助。

北斗卫星导航:厘米级精度征服用户

悬于夜空的北斗七星,千百年来为华夏子孙指明着季节与方向,如今,一颗新的北斗卫星绕行在地球上空,用更加精准的定位延续着“北斗”这一名称自古以来的使命。它不仅是中国的“北斗”,更是世界的“北斗”,作为中国自主研发的卫星导航系统,它一跃跻身国际行业标准的前茅,造福全球。

2014年11月,在伦敦召开的IMO MSC 94次会议上,全体成员一致通过认可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成为全球海事无线电导航系统组成部分,这标志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取得了进驻国际海事领域的“通行证”,与美国GPS、俄罗斯GLONASS获得了同样的国际地位。

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的共同组织下,北斗海事国际标准推进与实施工程顺利开展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可为用户提供全天候与高精度的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能广泛应用于船舶航行导航、水上交通管理、船舶遇险搜救和港口作业与物流等领域,提高海事作业效率,并确保航行安全。

覆盖亚太地区的服务信号监测评估表明,北斗系统服务性能不仅满足指标要求,在部分地区服务性能更优于10米。在北京、郑州、西安、乌鲁木齐等地区,定位精度可达7米,而在东盟国家等低纬度地区,定位精度可达到5 米左右。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进一步研究建设的北斗导航卫星地基增强系统(北斗CORS系统),甚至可以将三维定位精确到厘米级。“在这之前,我们的定位都只能精确到米,像码头升降、船舶靠泊、海底管道铺设和海上钻井平台建设这些工程在作业时,精确到米级的定位容易产生比较大的误差。”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副主任柴进柱介绍说,“实现厘米级的定位服务,打破了国外导航系统的技术垄断,为一些精度要求高的工程提供自己的定位服务。”在洋山港E航海平台中的高精度船舶定位、中国自主建造的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站桩定位等现场,北斗CORS系统都大显神通,证明了自己的雄厚实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产业提升,标准先行”。国际海事组织对北斗系统作为全球海事无线电导航系统组成部分的认可,正表明我国智慧海事建设的高要求和高水平,预示着插上科技信息翅膀的海事事业正越飞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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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大农场”项目的核心诉求是保证生产品质,保证出产质量、实现快捷便利流通以及提高农民真实收入。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区块链大农场的实践,将带来三方面的价值创新。
首先是建立一套生产可追踪溯源产品的体系标准,运用物联网、区块链、智能制造等技术的组合,实现全过程可追踪,保证粮食是放心粮。其次是建立具有可追踪溯源属性的电商平台,通过全过程的数据价值采集和激活,不仅实现商品真实溯源,还将区块链大农场每亩土地产出提升了1500元以上。最后,区块链大农场的落地,有助于产业链相关各方,如区块链、物联网领域专家、科研院校、政府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平台与沟通机制。
“目前,项目已完成一期研发,年内将借助区块链技术追踪溯源,把第一批大农场放心粮送到消费者手中。在构建区块链大农场的过程中,如何将海量的IoT设备采集的数据上链,如何将区块链技术与当前成熟的技术体系融合并提供同样高的服务质量,如何从技术上确保线上与线下一致,如何做到全流程无死角等都是项目创新的关键点。”智链ChainNova CEO董宁表示。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智链ChainNova设计了“区块链大农场”平台基础架构,区块链技术在整个“区块链大农场”平台架构中处于底层,同时嵌入了实时计算、大数据处理、认知智能等模块。为了让用户更好地认知整个溯源历史,还在大数据基础上进行了数据可视化创新。

他的父亲在那家公司持有一些股份。
造句有主谓宾即可。主语是他的父亲,谓语是持有,宾语是那家公司。还可以造句:他最终还是决定卖掉在那家公司的股份。他喜欢股票,也习惯于买进卖出它的股份。当他看到一只股票价格上涨,便立马使用电脑购买这只股票的股份。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3、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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