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院网络购物纠纷开庭吗

一般法院网络购物纠纷开庭吗,第1张

一般法院网络购物纠纷开庭。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购物纠纷可以到收货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当事人和卖家之间的纠纷属买卖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至于相关的信息表示,似乎并不存在所谓的互联网法院。而且一般的人都清楚互联网性质的法律处理案件是非常不规范的,他们到底要怎么进行网络审判?还是说只是将审判过程上传到互联网?但是有一些审判过程是需要保密的,并不能直接对外公示。所以说互联网法院这个平台的存在还是需要质疑的,而且法院的起诉传票一般都是书面形式的,没有书面形式的一般都是假的。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首先可以到相关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但是千万不要和所谓的起诉一方进行沟通,如果这个人是你认识的人,而且你确实存在侵权,这种情况就应该另外区分。如果这个人完全是陌生人,而且我们实在是没有侵权行为,那么我们就要对他的身份产生怀疑。不要一听到被别人起诉了就方寸大乱,冷静下来才能处理好事情。


如果你真的是被法院起诉了,那么一定会有书面的传票传到你的手中。不仅如此,一定会有很多值得信赖的官方机构和你进行联系,让你知道自己确实存在某一张司法纠纷。现在很多诈骗分子的手段千奇百怪往往出其不意利用人们一点点人性上的漏洞就进行诈骗,有些人甚至被骗的无法区分现实和假象。


他们首先是以公职人员人的身份接近你,然后再告诉你存在某一些违法行为,如果不按照他的指示做,可能会有牢狱之灾。当事人在听到这些信息之后,内心产生恐惧和紧张的情绪,这些情绪影响自己基础的判断,让他们盲信骗子的话,然后跟着片子只是进行转账和其他让自己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而真当警察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会对其身份产生怀疑,因为他们已经完全无法区分了。

网上诉讼平台

许多人都有在网上进行诉讼的需要,如果了解清楚了相关的内容,根据相应的内容进行 *** 作就会更加有利于提高办事的效率,也可以让自己少走弯路,下面解析网上起诉平台

网上诉讼平台1

网上向法院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 提交立案申请。

办理流程如下: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

5、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网上诉讼平台2

1、哪些案件由互联网法院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6号)(以下简称《规定》),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重点有以下几类:

2、当事人能否约定纠纷由互联网法院管辖?

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本规定第二条确定的合同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范围内,依法协议约定

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

的互联网法院管辖。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等采取格式条款形式与用户订立管辖协议的,应当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互联网法院管辖纠纷,但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纠纷属于《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案件类型,即前述第1点中的(一)至(十一)项;

(2)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互联网法院管辖。

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包括:

合同类纠纷:一般包括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等;

侵权类纠纷: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被侵权人住所地等。

(3)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等采取格式条款形式与用户订立管辖协议的,应当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制定提供格式合同一方未按法律要求对协议管辖条款进行特别提示和说明的,互联网法院应当认定协议约定管辖无效。

《规定》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3、对互联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向哪个法院上诉?

根据《规定》第四条:

根据《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法院原则上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第二审法院在线审理规则参照适用《规定》。

网上诉讼平台3

青海法院网上诉讼平台有六个: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青海)、青海网上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网法庭、人民法院保全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青海)和青海网上法院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等在线诉讼服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供第三方调解(调解员调解)服务,互联网法庭提供远程视频开庭服务,人民法院保全平台提供在线保全服务,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专门为律师提供在线诉讼服务。

青海法院网上诉讼咨询电话有两个: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网上诉讼咨询服务;0971-6163000提供软件(系统) *** 作咨询。

一、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青海)——微信端诉讼平台法律咨询平台

1是当事人、律师和法官以及人民调解员移动端“全流程”“线上线下融合”案件办理平台,可实现群众打官司“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的目的。

2提供从起诉至执行“全流程”移动电子诉讼服务,实现民商事一审案件从立案、缴费(微信)、电子送达、阅卷、诉讼事项申请、证据交换与质证、告知释明、庭前会议、无争议事实固定、争议焦点固定、移动庭审、笔录确认、宣判,到执行立案、办理及诉前调解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并提供法律咨询、诉状制作、法规查询等服务。

3办理事项随机接入、即时服务。

4有“多方视频”功能,可以此进行视频沟通、调解等。

5具有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功能。

6可通过微信发现中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及扫描二维码等途径登录使用。

济南有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16日,法定代表人:古欣,注册资本:1,0000元,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566号济南迪亚双创产业园内的9#楼F1层及部分F2层。

公司经营状况:
济南有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公司拥有4项知识产权,目前在招岗位298个,招投标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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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企查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11月26日,该公司存在:「自身风险」信息1条,涉及“开庭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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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首次线上开庭
2018年,北京法院系统“线上法院”成绩显著,“便民”、“高效”、“智能”、“信息化”成为关键词:房山法院通过多方微信视频在线审理了一起跨越三个国家的离婚案;朝阳法院双桥法庭通过远程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当事人分处北京、美国两地的法定继承案;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通过“在线调解”系统成功调解了十起、共涉及25名外地当事人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本年度北京法院系统最受社会关注的亮点事件,也让大家亲眼见识到了如何“足不出户”打官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张百日
线上开庭899次
北京互联网法院主打“网上案件网上审理”,24小时“不打烊”。当事人不需要到法院,案件的起诉、调解、立案、送达、庭审、判决、执行等诉讼环节都能通过法院的电子诉讼平台全程网上办理。
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当日,电子诉讼平台的访问量就达到了62万次,收到立案申请89件。直到当天晚上11点50分还有人在通过电子诉讼平台提交立案材料。
10月30日上午,作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后受理的首起案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正式开庭审理。案件以全程在线的方式进行。当天,原告律师杨和平就坐在“客户”的办公室里,他旁边是原告公司的代理人,当时两个人一人对着一台电脑。
“便捷”是杨和平律师对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直观的感受。从立案到开庭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杨和平只去过互联网法院一次——因涉及到案件核心证据的原件,需要双方当事人现场甄别真伪。
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了解到,截至12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运转100天,共受理案件2785件,结案1838件,结案率66%;移送上诉案件5起,全部实现电子卷宗转移。
100天里,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的总访问量达到742万次,在线注册人数5123人,覆盖了32个省、市、自治区;当事人立案申请100%在线提交,其中1/3在非工作时间提交。
100天里,北京互联网法院线上开庭899次,线下开庭仅6次,公众通过电子诉讼平台旁听案件38万人次。
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国内率先尝试由法院牵头主动建设“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100天时间,上链电子数据已超过100万条。
最远的线上庭审
一场跨越三国的离婚案
线上庭审的运用并不是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专利”。2018年,北京法院最远的一场远程开庭是在房山法院进行的。
2018年3月22日下午3时,房山法院家事审判庭通过多方微信视频的方式在线审理了一起跨越三个国家的离婚案:法官和原告丈夫樊先生的代理人坐在北京房山法院的法庭里,樊先生本人远在毛里求斯的家中,妻子贾女士则在意大利的寓所。而此时是毛里求斯的上午10点,是意大利的早晨8点。当天一个小时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通过同步音视频画面完成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调解等庭审环节。贾女士同意离婚,但对婚内财产分割持有异议。双方经数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法官遂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该案主审法官、房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冯永良表示,鉴于该案原、被告都在国外的情况,在确保当事人身份无误,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的情况下,使用视频开庭是三方共赢的处理方式。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也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
2018年6月,北京朝阳法院双桥法庭通过远程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当事人分处北京、美国两地的法定继承案件。考虑到原告已八十余岁高龄,子女又远居美国,为了减少诉讼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后,最终确定使用互联网进行远程开庭。在不到两个小时的庭审中,不仅庭审程序全部走完,法官还成功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对遗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庭后以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了调解协议。
十起纠纷一时化解
在线调解便民高效
除了立案、开庭,北京法院的当事人就连参与多元调解也可以做到“足不出户”。
去年11月16日,北京法院在线调解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为不在本市或者虽在本市、但不愿或不便到法院、调解组织所在地参与调解的当事人,参与多元调解提供了更加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渠道。自该系统启用至今,北京法院已成功在线调解纠纷50起。
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2018年先后收到十起共涉及25名当事人起诉某公司运输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这十起案件的当事人均为因列车剐撞事故身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考虑到这25名当事人分散在外地,且正在经历失去亲人的痛苦,要求快速解决纠纷的愿望非常强烈,法院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使用了“在线调解”系统。
正式调解前,调解法官做了很多沟通和法律宣讲的工作,使得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诉讼结果有了合理预期。4月27日调解当日,在调解法官的主持下,身处异地的各方当事人运用在线调解系统进行了线上的身份核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协商沟通,调解过程全程录制保存。最终,十起案件全部成功调解,当事人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事后,被告公司按期自动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全部赔偿义务。
从当事人递交起诉材料到调解结案,十起案件调解期限均未超过一个月。分处多地的25名当事人足不出户实现了权益,既感受到了多元调解的温度,也体验到了信息化带来的便利。
北京昌平法院利用在线调解系统在一起借款纠纷中让一位原告证人、70多岁的福建老人远程出庭作证,既免除了老人长途跋涉之苦,还节省了交通费用。
在线调解系统为当事人和调解员搭建起快速便捷沟通的桥梁,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既降低了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成本,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2018年11月,北京法院上线更为先进的信息化系统。该系统集合了案件繁简分流、多元调解案件管理和在线调解、速裁案件要素式审判、类型化案件裁判文书自动生成、调解与速裁业务指引、数据统计等多种功能,截止到2018年12月24日,在线预约立案8万余件、制作要素式文书5万余件,为群众便捷解决纠纷、法官高效办理案件进一步提供了智能化支撑。
让当事人少跑腿
多家法院打造线上平台
记者注意到,2018年,北京多家法院纷纷打造自己的线上平台。
早在2016年4月,北京昌平法院打造的“在线法院”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通过手机APP或电脑网页,当事人可以登录在线法院平台参与庭审,系统会将全部开庭过程自动录像并保存,供法官保留入卷。后该系统更名为网络调解系统。自该系统启用至今,昌平法院已成功在线调解纠纷45件,为340余人次提供在线司法服务。
2018年8月,海淀法院推出在线“诉前调解E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打造集网上调解、网上送达、网上质证、网上信息交互共享、网上签字确认、网上司法确认为一体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进一步提高了诉调对接工作成效。至今,海淀法院通过“E平台”在线调解案件49件,其中调解成功18件,在线进行司法确认18件,案件在线分流效果明显。
北京朝阳法院作为北京法院里收案量最多的基层法院,2018年1月,正式上线运行“北京朝阳法院互联网诉讼平台”微信端。该平台涵盖立案大厅、诉讼中心、执行中心三部分内容。当事人通过手机微信就可以实现诉前风险评估、诉状智能生成、在线立案填报、远程庭审、在线证据交换、即时诉讼信息接收、执行申请递交、联系法院等功能。截至目前,当事人通过该诉讼平台已实现诉状辅助生成6134次,诉讼及执行风险评估17936次、互联网开庭31次,手机端律师申请调查令96次。
同样在2018年1月,作为跨行政区划的北京四中院微信公众号掌上智慧法院平台上线运行。该平台实现了网上调解、在线立案、微信庭审、电子送达等在线诉讼服务和远程审判全流程办案,最大限度降低了跨区域案件的诉讼成本。
本文选自北京晚报2018年12月25日第23版
编辑:汪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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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揭秘来,看北京互联网法院如何判案,看消费者如何维权
此事说来话长,还有很多文字证据和截图证据,看官要有点耐性。
好,现在开始。
我在2020年3月5日晚10点多钟,没睡着,寻思着手上的主力手机用得有点腻了,以前的老备用手机性能又不行了,想换个稍微好点的备用手机用下,在闲鱼上找了一圈没发现心动的。上网络搜索什么手机好用,看到了“转转平台”的广告,手机价钱非常便宜。晚上要睡没睡,脑子迷迷糊糊,鬼使神差地,就下载了个转转APP,注册了号,看到一个三星NOTE8的手机,看卖家描述,是自用手机转让,似乎很不错,也没多想就下单了。卖家开价1028,我回价980买,再加39元的转转验机费,总共1019元。当时下单付款时间是22:56分。
付款完成后,又在转转看了会,又看到这个卖家的出售信息,突然发现,这个卖家竟然在同时转让二台三星NOTE8,一台黑色一台灰色,文字描述都一样。我马上觉得,这有问题。于是,马上给这个卖家发信息,要求他发我付款购买的手机和IMEI(手机串号)给我,这个卖家没发,说“你要是不相信你可以不买”。卖家在转让两个自用手机,现在却连一个手机的都无法发出来。我知道上当了,这个卖家手上根本没有手机,是提篮子的。我付款之后,他会去别人那里低价买来,再卖给我。这样的手机质量肯定是无法保证的。既然卖家说了“不相信可以不买”,我觉得也没必要和这个卖家争吵,我不买就行了。于是,我申请了退款。[证3-聊天记录-卖家-1]
一文读懂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有何优点
2018年9月9日,随着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该院电子诉讼平台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据了解,该法院将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当事人不需要到法院,便可以实现起诉、调解、立案、送达、调解、庭审、宣判、执行等全部或部分诉讼环节的网络化办理。截至9月10日18时,该平台总访问量达2073万次,注册用户586人,共接到网上立案申请207件。那么:北京互联网法院有何优点呢跟传统的法院有哪些区别呢一起来看看吧。
Logo设计有何考量
进入北京互联网法院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巨大的金色logo。
据介绍,第一部分为最外侧的字母e,为英文单词explorer的缩写,是互联网的标志,象征一网互通、共享开放的信息时代;
第二部分为内侧的字母C,是英文单词Court的缩写,亦可理解为China的缩写,代表中国法院将在互联网时代更进一步,发挥更大作为;
第三部分为中心部位的法槌,代表法院,有一锤定音的含义。一方面突出法院审执中心任务,另一方面表现提升我国网络治理话语权的愿景。
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受理哪些案件
据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
其中包括: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着作权权属纠纷;互联网着作权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等案件交由互联网法院管辖。
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为基层法院,由其一审审结的案件,当事人应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涉互联网着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的,当事人应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方式有何优点
在审理方式上,北京互联网法院以“网上案件网上审理”为原则,当事人不需要到法院就可以实现起诉、调解、立案、送达、庭审、宣判、执行等全部或部分诉讼环节的网络化办理。对当事人不同意进行线上审理或经法院审查不适合线上审理的案件,采用线下审理和线上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诉状自动生成、在线浏览卷宗材料等智能化服务,为当事人带来高效便捷的诉讼体验。在互联网法院打官司有何便利
互联网法院跟传统的法院有哪些区别
一是诉讼方式便捷周到。当事人不需要到法院,便可以实现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的网络化办理。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随时在线上点播庭审视频,阅读浏览卷宗材料,从而诉讼流程更加公开、更加透明,司法公信力更强。
二是诉讼成本显着降低。一方面,当事人可通过诉讼平台随时随地进行诉讼活动,减少在途时间,降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另一方面,当可运用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诉状自动生成机等智能技术,大大降低当事人的咨询成本。
三是诉讼服务全面丰富。互联网法院以方便当事人开展诉讼活动为准则,当事人可通过线上宣传片、立案须知、技术服务热线等方式了解诉讼流程,并使用自助立案系统和诉状自动生成机办理诉讼业务。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到法院现场感知、当面咨询志愿者亲身体验诉讼流程,即使第一次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也能独立地顺利开展诉讼活动。
综合来说,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成立,方便了无时间处理纠纷的上班族,也降低了打官司的成本,办事效率更为高效便捷,但也需要做好安全性管理,避免客户资料泄露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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