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栋哪个学校的

王耀栋哪个学校的,第1张

王耀栋哪个学校的 广东985学校大学生在大家的加油声中喝了6杯鸡尾酒后死亡,他的同学是否有责任?

绝对有责任!如果不是他们加油喝彩,煽风点火,就不会出现今天的结果。

你想想:在那样的环境下,你不喝就是不给他们面子,跟他们过不去,破坏大家的兴致。

所以你只能皱着眉头喝下去,他们见你这样豪爽,更加起劲地纵容你喝……结果大家都看到了,你要不就是醉倒了,要不就是不省人事。

所以大家以后喝酒,别为了高兴起劲地劝酒,这样做真的是害人害己,后果很严重啊!

唯一的感觉就是孩子的父母真的太老实,也有可能是孩子的去世让他们悲痛过度难以认真思考,才会做出删除视频这种愚蠢的举动。

逝者已矣生者还要继续生活,最起码要懂得合法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事情,性命攸关而且事关现实利益根本无需和学校、酒吧客气。

1、孩子是在校期间死亡,虽然事发地并非校园,但学校一个监管不力的责任是很难洗清的2、酒吧在明知是烈性酒的情况下依然怂恿受害人大量饮用,造成受害人死亡,承担过失致人死亡民事责任部分3、酒吧作为当事责任方未能起到及时救助的义务,需进一步承担民事责任。

如医院能证明错过最佳救助时间(实 *** 过程中这种事情经常能够很容易就被证明),吃死这点,酒吧承担的民事责任更大,同时以个人为起诉对象起诉提出因担心对酒吧造成负面影响而拒绝叫救护车的酒吧工作人员。

4、歌手、同饮者,视频里每一个找得到踪迹的喊加油者,唆使被害人过量饮酒,连带起诉,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民事责任5、打三场官司,起诉学校监管不力和失职、起诉酒吧侵权、起诉个人侵权6、唯一的问题是,该大学生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方应当对过量饮用烈性酒有一个符合常理的判断和认知,所以在本次事件中,大学生自身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对方抓着这点的话会有所被动,但问题不大,公安已经按过失致人死亡认定,酒吧涉嫌以利诱(喝完免单)的方式唆使大学生过量饮酒存在主观故意,劝酒当事人同为对过量饮用烈性酒有符合常理的判断和认知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然劝酒,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附带未尽及时救助义务6、要求的赔偿费可以定高一些,法院未必会支持高额赔偿,但能引起一定的社会轰动6、收集完整的事发经过,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可以让写手在不违背事实的前提下对文字做适当修饰,图文并茂,网上曝光学校和酒吧名字,以及学校作为当时责任方之一消极的处理态度,进一步引发社会关注和同情,这对于特别是学校来讲几乎是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无需太多顾虑。

同时顶住诱惑,拒绝私了。

7、花点代价,以赔偿金分成的方式,请一位好点的律师,很多律师都愿意接这证据链完整的案件,因为本案总体上对于受害人一方较为有利8、利用社会轰动,可以搜集有关单位立案后消极处理的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

这种引发媒体关注的事件,一般有关部门都会有所留意。

而对于公安领导这种公职人员来讲,留下这样一个污点,即使当时未能被处理,但很可能会影响以后考核,不能保证在日后涉及荣誉或职称评定以及升级过程中为竞争对手有目的地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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